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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03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
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264,910.1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19.65 亿元(196,512.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57,418.56 万元)。
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
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30,151.98 万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
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等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致同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
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2023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致同就审计的各个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并严格执行,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致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履行了恰当、必要、充分的审计程序,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
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28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2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致同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报审计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致同签字会计师召开第二次会议,
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结果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
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
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