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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

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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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
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审议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公司有关
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以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
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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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
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

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未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
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其决策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
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本着
谨慎原则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总额不超过 1,500 万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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