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罗书章先生、彭辅顺先生、张国利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罗书章先生、彭辅顺先生、张国利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 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 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罗书章先生、彭辅顺先生、张国利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