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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9-04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票代码:688571                      股票简称:杭华股份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

                       2024 年 9 月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3

议案一: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杭华股份”)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
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
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
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如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
秘书咨询。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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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
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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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议案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年9月12日 13点30分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
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召集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克家先生
    二、现场会议议程及议案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
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前述各项议案;
    (九)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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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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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
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2024
年度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服
务方案、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对参加邀请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评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
审计方案,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审计质量把控严格,保密措施管理到位,有较
强的风险承担能力且审计费用合理。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经其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尽职尽责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对此,公司拟继
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公司实际
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4 年度
审计费用(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载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9),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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