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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辉龙: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4-20  

公司代码:688575                                                        公司简称:亚辉龙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加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亚辉龙科技服务咨询
有限公司、湖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大道测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亚辉龙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长沙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亚辉龙生物科技(南京)有限
公司、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
南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亚辉龙(湘潭)投资有限公司、亚辉龙日本株式
会社、TOPMANNER INT'L HOLDINGS LIMITED、DIAGCHALLEN INT'L LIMITED、DIAGCHALLEN INT'L GROUP
LIMITED、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
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业务外包、信息系统、募集资金、财务报告、研发管理、关联交易、对控股子
公司管理、信息披露和内部信息传递等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管理的内部控制、销售管理的内部控制、生产管理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货币资
金管理的内部控制、物流管理的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财务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财务
      报             报表资产总额的1%       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报表资产总额的0.5%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利润总额潜在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财务   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财务
     错报            报表利润总额的5%       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报表利润总额的2.5%
                                            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2.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审内控部对财务报告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违规事件,导致重要错报;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审内控部对财务报告监督未能有效发挥。
   一般缺陷       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
      额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2、未按公司决策政策执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持续经营影响较大;
                  2、未按公司决策政策执行,导致重要决策失误,产生重要经济损失;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和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要缺陷、重大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不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不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按年度工作计划对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实施了各项审计,
重点检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了内控体系的有效运作,对实现公司内部
控制目标提供了合理保障。2024 年,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和管理需求,持续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强化各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内部监督,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胡鹍辉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