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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辉龙:中信证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4-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辉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亚辉龙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4.80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06,800,000.00 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
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1,334,440.75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 号《验
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披露的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结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

                                    1
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31,212.00         31,212.00       31,212.00
  2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3,417.00         13,417.00       13,417.00

  3       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           8,682.00          8,682.00        8,682.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822.44

                 总计                         73,311.00         73,311.00       54,133.44


      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
入增加投资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变更前募              本次变更后募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入金              集资金投入金
                                                      金额变化
                                             额                        额

  1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31,212.00         10,696.75       41,908.75
  2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3,417.00         -10,696.75       2,720.25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号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2024 年 5 月 17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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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为“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总投资增加,
致使项目整体投入周期延长。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平台产品的持续研
发以实现技术升级,以及对现有技术平台产品进行产能扩充。随着公司发展,为
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品质及加强产品创新,公司计划持续加大相关研发投入。

    另一方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
程中,因近年来市场上可选相关软件及系统供应商较多,品类越发齐全,价格不
断下降,在能够满足公司多样化的业务和场景需求的基础上,公司选用更具性价
比的产品,大幅降低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资金;同时,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进行业
务调整,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需要,如继续对现有
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与补充,项目计划与公司业务规模和方向会出现较大的偏差,
导致投入与产出不对等的情况。因此,公司于 2023 年决定提前终止“信息系统
升级建设项目”,避免项目资源投入的浪费,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更为适合公司
需求的“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
入增加投资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

    本次调整之后,“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总投入增加,项目整体投
入周期需要延长。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决定,

                                     3
仅涉及因增加投资金额导致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中长
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
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决定,仅涉及因增加投资金额导致项目
建设完成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亚辉龙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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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炎林                    王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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