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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辉龙: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4-11-05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991,5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991,5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7 日。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
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
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登明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3-055)。
    4、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5、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2 日,以 9.1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0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98.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
                                               获授的限制
序                                                   制性股票数                  量占获授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号                                                        量                     制性股票数
                                               (万股)
                                                      (万股)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
 1     肖育劲    中国                      6.00          3.00                         50%
                          心技术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59 人)
           核心骨干(59 人)              192.3         96.15                         50%
             合计(60 人)                198.3         99.15                         50%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管理办法》认定
的其他不得作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计 60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 7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99.15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
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
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股)        569,275,900          991,500           570,267,400

    本次股份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出具
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 2401051 号),
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
验,截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止,亚辉龙公司已收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共 60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8,751,970.50
元。亚辉龙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927.59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
币 56,927.59 万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026.74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7,026.74 万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21,863.73 万元,公司 2024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0.38 元/股;本
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570,267,400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4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1,5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0.17%,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