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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12-17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力斯”)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 6.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前述额度。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 号),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04,5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254.9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2,986.7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


                                    1
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103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
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9)、《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4)、《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及《上海艾力
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依生产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编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药研发项目                             106,615.87          106,615.87
  2      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55,597.56           39,565.53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2,727.06           12,727.06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786.00             811.18
         新增年产 1.5 亿片甲磺酸伏美
  5                                                 5,020.00            5,020.00
         替尼固体制剂生产项目
  6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15.96           30,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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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212,762.45                194,755.60

注: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2,206.84 万元用于“新药研发项目”,
将剩余利息及理财收入 2,899.54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
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超募资金累
计投入总额(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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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分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
质押投资产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投资产品进行相应
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
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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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
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投资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
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6.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该决议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自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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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意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分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
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均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力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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