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芯动联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4-03-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芯动
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联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担任芯动联科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人,对公司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现将本次定期现场检查情况报
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人于 2024 年 1 月 8 日、2 月 22 日、3 月 21 日对芯动联科进行了持续督导期间
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为保荐代表人包红星、陈利娟和项目组成员刘扬。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人结合芯动联科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芯动联科有关
文件、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
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
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人查询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等文件,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1
    芯动联科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
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内
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人查阅了芯动联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 年度已披露的公告文件,并对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合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进行了核查,
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芯动联科 2023 年度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
开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人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构设置和运
行文件,并重点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芯动联科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人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清单、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及重大资金来
往的相关凭证等资料;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有关人员等进

                                       2
行访谈。

    核查意见:

    2023 年 7 月,由于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误将一笔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2.84
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日常电费,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实际应用于 MEMS 器件封装测试基
地建设项目。针对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公司已要求对方原路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
用规范运行。除上述情形外,芯动联科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
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重大合同等
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沟通。

    核查意见:

    芯动联科 2023 年度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等
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沟通。

    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
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二)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芯动联科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则规定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人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
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2023 年 7 月,由于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误将
一笔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2.84 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日常电费,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实际应
用于 MEMS 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项目。针对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公司
已要求对方原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除上述情形外,2023 年度,芯动联科在公司
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投资者保护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4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要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包红星               陈利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