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4-10-25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4-032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0.001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 334.21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 万股
的 0.84%。其中首次授予 267.3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0.67%;预留 66.8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7%。
(3)授予价格:26.612 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6.612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9 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总人数为 44 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票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票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
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
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X)。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归属安排
核年度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30% 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69% 21%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119% 33%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以 2022 年的营业收入及净 A≥Am 且 B≥Bm X=100%
利润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
其他 X=80%
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及净
利润增长率(B) 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斌
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
(3)2023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
励 对 象 提 出 的 异 议 。 2023 年 10 月 21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3-025) 。
(4)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
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5)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67.37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66.84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6.612 元/
2023 年 10 月 26 日 267.37 万股 59 人 66.84 万股
股
26.612 元/
2024 年 10 月 24 日 66.84 万股 44 人 0
股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 80.001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25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 59 名激励对象中,1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本次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
授予仍在职的 58 名激励对象符合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3 年。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 (中汇会审【2024】0389 号):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2 年营 2023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业收入及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及 31,708.68 万元,较 2022 年增长
净利润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 39.77%,2023 年度实现股份支付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 费用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的净利润 16,838.11 万元,较 2022
年增长 44.40%,公司层面归属比
归属安 对应考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 各年度净利润增长 例为 100%。
排 核年度 长率(A) 率(B)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第一个 2023
30% 10%
归属期 年
公司层面归属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比例(X)
以 2022 年的营业收入及 A≥Am 且 B≥Bm X=100%
净利润为基数,对应考核 其他 X=80%
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