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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动联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2024-11-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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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受安徽芯动联科
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联科”)股东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芯动联科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
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以下
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
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信建投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信建投证券组织
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 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 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
已出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出让方相关
承诺及声明》。中信建投证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
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问询,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此外,中信建投证券还通过公
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 核查情况

   1、 基本情况
            北方电子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
企业名称                                    91610138MA6TX5QL5K
            有限公司         用代码
            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3 日
            (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西安市航天基地凤栖东路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 101 号大楼 2 层、3 层
            雷达及配套技术、通讯与电子对抗技术、电子和通讯技术、电磁技术、雷达
经营范围    核心组件器件、集成电路及器件、微电子器件、微波毫米波器件、微机电系
            统器件、传感器与专用集成电路及微小型电子系统、北斗应用技术、人工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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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天气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建投证券核查了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并对企
业人员访谈,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
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为
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
   承诺。
   3、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非芯动联科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
   公司非芯动联科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询价转让和配售指
   引》第六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相关限制。
   5、 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7、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次询价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三、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对出让方工商登记文件、公开渠道信息进行核查,并对企业人
员进行访谈和要求出具承诺函,经核查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
资格,出让方不存在《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参与转让
的股东是否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二)参与转让的
股东是否存在本指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三)拟转让股份是否属于首
发前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四)参与转让的股东
是否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五)本次询价转让事项是否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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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六)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等禁止
性情形。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的条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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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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