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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合晶:上海合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4-02-07  

股票简称:上海合晶                                      股票代码:68858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 55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晶”、“本公司”、“发
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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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书释义相同。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公司就相
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
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保荐人跟投股
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网下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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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 10%锁定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52,276,41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9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
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 22.66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7.8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7.0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2.0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1.1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
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4 年 1 月
25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 30.02 倍,本次发行价格所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 42.0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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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
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外延片产品主要集中于 8 英寸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外延片领域,现有外延片产品覆盖 6 英寸、8 英寸及 12 英寸等
不同尺寸。尽管如此,报告期内公司外延片产品主要集中于 8 英寸。报告期各期,
公司 8 英寸外延片产品相关收入占外延片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86.95%、80.82%、
72.75%以及 69.45%,占比较高。相较而言,公司自 2021 年起开始实现 12 英寸
外延片产品相关收入,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 12 英寸外延片产品相
关收入占外延片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5.14%、14.03%以及 20.49%,占比较低。

    公司所处的超越摩尔定律方向包括功率器件、模拟芯片、传感器等细分市场,
尽管目前主要使用 8 英寸外延片,并且短期内下游市场对于 8 英寸外延片产品的
需求相对稳定,但随着国内外先进厂商在制造功率器件等芯片产品时逐步开始使
用 12 英寸外延片,同时部分国内外硅片厂商已具备 12 英寸外延片产能,若未来
公司未能顺利实现 12 英寸外延片规模化生产,将对公司产品需求和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的风险

    半导体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
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口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12%、73.45%、71.05%以及 73.84%,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虽然公司与主要
客户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但如果公司下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或业务
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其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未来公司主要客户流失且
新客户开拓受阻,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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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抛光片、多晶硅、石墨备品、气体、石英坩埚、
粉体等。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 41,198.98 万元、38,834.61 万元、
38,189.61 万元以及 17,908.54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6.78%、
45.69%、42.91%以及 42.71%,原材料成本在主营业务成本当中占比较高。若原
材料价格出现波动,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此外,若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交付能力下降,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时
性和价格均可能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境外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72,078.29 万元、
94,364.02 万元、128,058.32 万元以及 58,470.41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76.90%、71.41%、82.46%以及 83.14%,其中部分交易的货物实际并未
离开境内地区。剔除上述交易后,报告期内,公司货物实际运送至境外的收入占
比分别为 50.13%、47.90%、56.52%以及 61.00%。

    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境外客户主要地区包括中国台湾、欧洲、美国等国
家和地区。如果未来出现国际贸易环境继续恶化、关税壁垒继续增加、汇率出现
大幅度波动等不利情形,上述境外客户可能会减少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或服务,
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2.30%、35.65%、42.81%以及 40.40%。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已超过同行业公司平均毛利
率,与环球晶圆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公司外延片业务的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及
工业、通讯及办公等,报告期内受一体化外延片战略实施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
上述领域外延片业务毛利率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但是,自 2022 年下半年以来,以通讯及办公领域为代表的部分下游市场行
业景气度出现周期性下滑,导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2023 年 1-6 月,公司综合
毛利率为 40.40%,相较于去年同期 43.37%下降 2.97%。除受到通讯及办公应用
领域下游市场需求减弱导致收入有所下降外,公司同时受产销量下降的影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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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利用率有所下滑,单位产品分摊成本金额上升,进而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未
来,如果半导体行业整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汽车及工业、通讯及办公等领
域下游客户需求减弱、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产能扩张导致折旧费用大幅增
加,以及其他重大不利情况发生,可能导致公司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面临毛利率波
动的风险。

(六)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94,141.77 万元、132,851.63 万元、
155,641.36 万元以及 70,369.69 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分别为-337.67 万元、20,558.86 万元、35,673.62 万元以及 12,570.06 万
元。2023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5.78%,一方面主要由于通讯及办公
领域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导致公司外延片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主要由于
受市场需求影响,合晶科技对公司的硅材料需求下降,使得公司硅材料业务收入
有所下滑。

    公司外延片业务的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及工业、通讯及办公,报告期内上述
领域外延片收入均保持增长趋势。尽管如此,2022 年下半年以来,以通讯及办
公领域为代表的部分下游市场行业景气度出现周期性下滑。公司预计上述市场需
求低迷总体属于半导体行业发展过程中的短期性波动,长期来看,随着宏观经济
逐渐回暖、通讯及办公等下游市场需求逐步复苏,半导体行业将逐步走出下行周
期,长期呈增长态势。公司产品需求与宏观经济及半导体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
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或半导体行业景气度发生较大波动,或者行业竞争加剧,或
者汽车及工业、通讯及办公等领域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减少,公司上市当年经营业
绩将存在下滑 50%的风险。若上述因素出现极端不利变化,则公司上市当年存在
亏损的风险。

(七)关联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合晶科技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关联采购方面,
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衬底片等原材料以及部分生产设备。报告期各期,经常性
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26,457.41 万元、18,491.38 万元、12,954.10 万元以及
4,845.50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36.17%、21.63%、14.55%以及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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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模及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关联销售方面,公司主要向关联方提供抛光片
及硅材料加工服务,其中抛光片加工服务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停止。报告期
各期,经常性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21,719.98 万元、21,647.96 万元、6,267.14
万元以及 1,557.91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3.07%、16.29%、4.03%以及
2.21%,交易规模及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公司预计未来仍将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若公司未能严格执行相关的内控制
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无法有效控制关联交易规模,或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不公
允或不合理,或者未能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则存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八)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净额分别为 21,631.83 万元、25,370.04 万元、
34,615.62 万元以及 37,522.22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3.79%、23.04%、
29.35%以及 32.76%。公司存货由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周
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2,787.22 万元、1,441.64 万元、
1,645.56 万元以及 2,499.22 万元。若未来半导体硅外延片市场景气度进一步下降、
市场价格下跌,则公司可能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九)固定资产投资风险

    半导体硅片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较高、设备购置
成本高。公司近年为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提升半导体硅外延片
一体化生产能力,建设衬底成型环节相关产线并对外延生长环节相关产线进行扩
产,使得公司固定资产建设的投入规模较大。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
产的账面价值为 221,698.77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59.02%;公司在建工
程的账面价值为 17,244.44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4.59%。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建设,预计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产
能,新建规模化生产线涉及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上述固定资产投资一方面对后
续资金投入需求较高,公司的资金筹措能力面临较大的考验;另一方面半导体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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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片的生产线建设从建设完成、试生产、产品认证到最后批量生产,需要经历较长
的周期。若公司未来收入规模的增长无法消化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新增折旧
费用,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十)技术研发风险

    半导体硅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研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研发
风险大等特点。随着下游半导体芯片技术水平和性能指标的不断升级,对半导体
硅外延片的技术水平和性能要求也不断提升。公司是我国较早实现大尺寸半导体
硅外延片技术突破及规模化生产的企业,相关技术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但与国
际硅片厂商在工艺制程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研发投入,
或者未能持续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或者新产品开发未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将导
致公司与国际硅片厂商差距扩大,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有控股股东但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截至本次发行上市前,STIC 直接持有发行人 53.64%的股份,系发行人的直
接控股股东。合晶科技通过 WWIC 持有 STIC 89.26%的权益,间接持有发行人
47.88%的股份,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合晶科技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结合合晶科技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管提名及
任命情况、最近三年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行及重大事项表决结果、内
部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合晶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因此发行人不存
在实际控制人。

    上述情况可能导致发行人生产经营存在潜在风险,比如在发行人需要迅速做
出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时,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可能影响决策效率,导致发行人
贻误发展机遇,进而造成经营业绩波动。此外,合晶科技股权分散也可能增加未
来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动的潜在风险,可能影响经营决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十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全球半导体硅片行业市场集中度很高,主要被日本、德国、中国台湾、韩国
等国家和地区的知名企业占据。国际硅片厂商长期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相较于
上述国际硅片厂商,公司规模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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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基于下游应用市场总体需求和我国对半导体硅片行业的政策扶持,我国半导
体硅片行业总体保持稳步发展,公司未来将面临国际先进企业和内新进入者的双
重竞争。因此,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十三)公司与合晶科技分别在科创板和中国台湾地区证券柜台买卖中心股票市
场上市的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系中国台湾地区上柜公司合晶科技分拆上市。根据中国台
湾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合晶科技已根据公司章程、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
及柜台买卖中心所适用规定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公司内部审议程序、作成有效之
公司决议并进行必要的讯息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上市后,将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合晶科技分别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和中国台湾地区证券柜台买卖中心股票市场挂牌上市。对
于需要依法公开披露的信息,公司与合晶科技需要同时遵循两地法律法规和监管
部门的上市监管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由于两地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表述习惯存在差异,以及
两地投资者的构成和投资理念不同、资本市场具体情况不同,合晶科技的股票波
动可能影响公司在科创板上市股票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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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
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3 年 9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上海合晶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3 号),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
14 号)同意。本公司总股本为 662,060,352 股,其中 52,276,414 股股票将于 2024
年 2 月 8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上海合晶”,证券代码“688584”。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4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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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票简称:上海合晶

    (四)股票扩位简称:上海合晶硅材料

    (五)股票代码:688584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662,060,352 股

    (七)本次 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66,206,036 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2,276,414 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09,783,938 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9,921,443 股,
具体情况请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
“六、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请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详见本上市公告书
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配售部分,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
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
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配售对象最终获
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网下有限售
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4,008,179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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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公司选择的上市
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
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
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公司上市时市值约为 150.02 亿元。公司 2022 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 35,673.62 万元,
营业收入为 155,641.36 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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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afer Works (Shanghai)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59,585.4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苏生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4 年 12 月 1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7 日
公司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 558 号
                                 生产电子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以及上述同类产品
                                 批发、进出口贸易(拍卖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
经营范围
                                 可证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合晶是中国少数具备从晶体成长、衬底成型到
主营业务                         外延生长全流程生产能力的半导体硅外延片一体化
                                 制造商,主要产品为半导体硅外延片
所属行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邮政编码                         201617
联系电话                         021-57843535-5829
传真号码                         021-57843572
公司网址                         http://www.waferworks.com.cn
电子信箱                         ir@wwxs.waferworks.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                       庄子祊
联系电话                         021-57843535-5829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STIC 直接持有发行人 53.64%的股份,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股
东。报告期内,合晶科技通过 WWIC 间接持有 STIC 89.26%的权益,系发行人
的间接控股股东。

    (1)S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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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STIC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Silicon Technology Investment (Cayman) Corp.
公司注册编号       CR-76355
董事               焦平海、焦生海、叶德昌、刘苏生、毛瑞源
注册资本           73,035,700.01 美元
已发行股份总数     51,490,854 股
                   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注册地
                   Cayman,KY1-1205, Cayman Islands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成立日期           1997 年 9 月 15 日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STIC 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
序号                 股东信息                         股份类别         持股比例(%)
                                                       普通股
  1                   WWIC                            A 类优先股                      89.26
                                                      B 类优先股
  2         SEAQUEST VENTURES INC.                    B 类优先股                       2.66
  3      APC (BVI) HOLDING CO., LTD                 B 类优先股                       2.21
  4            台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B 类优先股                       1.77
           GRAND SEA INVESTMENTS
  5                                                   B 类优先股                       1.67
                  LIMITED
  6          SUPER ASIA INVEST INC.                   B 类优先股                       1.33
           HIRAMATSU INTERNATIONAL
  7                                                   B 类优先股                       1.10
                    CORP.
                                合计                                                 100.00

注:STIC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51,490,854 股,每一股已发行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其中:1
股普通股,每股票面价值 0.01 美元;6,970,327 股 A 类优先股,每股票面价值 0.6451613 美
元;44,520,526 股 B 类优先股,每股票面价值 0.842 美元。公司清算或解散后 B 类优先股股
东优先于 A 类优先股、A 类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分配。除此之外,A、B 类优
先股和普通股的持股股东在权益分配和表决权上不存在特殊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STIC 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美元
  项目           2023年6月30日/2023年1-6月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                                 191,377,048                          189,190,779
 净资产                                 191,367,018                          189,180,456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9,537,382                           26,61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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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WWIC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WWIC 通过 STIC 间接持有发行人 47.88%的股
份,WWIC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Wafer Works Investment Corp.
公司注册编号           19104
董事                   焦平海
注册资本               70,000,000.00 美元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Ground Floor NPF Building, Beach
注册地
                       Road, Apia, Samoa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成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1 日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WWIC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合晶科技                                            100.00
                           合计                                                       100.00

       (3)合晶科技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合晶科技通过 WWIC 持有 STIC 89.26%的权益,
间接持有发行人 47.88%的股份。

       合晶科技系一家股票在中国台湾地区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挂牌交易的上柜公
司(股票代号:6182.TWO)。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合晶科技的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             6182.TWO(中国台湾地区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上柜公司)
                     焦平海、吴南阳、刘镇图、刘秀美、邰中和、陈春霖、蔡永松、林凤
董事(或其代表人)
                     仪、周德玮
实收资本             5,427,437,300 新台币
公司地址             新竹科学园区桃园市龙潭区龙园一路 100 号
                     主要从事半导体硅抛光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除发行人外,合晶科
主营业务
                     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涉及外延片生产
成立日期             1997 年 7 月 24 日

       根据理律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合晶科技
的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15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
 1                         焦平海                           12,072,954           2.23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保管复华
 2                                                           9,639,000           1.78
          台湾科技优息ETF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专户
        彰化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保管元大台湾
 3                                                           8,499,000           1.57
          高股息优质龙头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专户
 4                   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7,535,000           1.39
 5          摩根银行台北分行托管梵加德股票指数专户           5,634,103           1.04
 6          大通托管先进星光先进总合国际股票指数             5,289,312           0.98
 7                华荣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4,699,013           0.87
 8           英属维京群岛商吉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3,605,462           0.67
 9             英属维京群岛商高科控股有限公司                3,545,887           0.65
 10               台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218,000           0.59

       最近一年及一期,合晶科技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新台币千元
     项目          2023年6月30日/2023年1-6月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                               28,224,596                         28,768,443
  净资产                               17,853,605                         18,716,244
 营业收入                                5,249,116                        12,677,431
  净利润                                1,410,146                          3,003,291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实际控制人

       因合晶科技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结合合晶科技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管提名
及任命情况、最近三年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行及重大事项表决结果、
内部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合晶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根据理律法律
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最近三年无任何个人对合晶科技形成实际控制。

       合晶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故发行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上市前与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上市前,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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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现由 9 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任期                     提名人
    刘苏生          董事长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STIC
    焦平海           董事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STIC
    邰中和           董事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STIC
    毛瑞源           董事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STIC
     廖琼            董事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兴港融创
    余经纬           董事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兴港融创
    邓泗堂         独立董事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董事会
    彭协如         独立董事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董事会
     徐征          独立董事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董事会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现由 3 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成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任期                     提名人
    叶德昌        监事会主席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STIC
     何琳            监事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兴港融创

                                     17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姓名                 职位                           任期                       提名人
                                                                                   职工代表大
     李建军          职工代表监事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会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3 名,由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
所示:

         姓名                        职务                               任期
       陈建纲                       总经理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管继孟                      财务总监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庄子祊                     董事会秘书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陈建纲、尚海波、钟佑生、吴泓明、高璇、林建亨以及
邹崇生,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陈建纲                   上海合晶总经理、上海晶盟董事兼总经理、扬州合晶董事
         尚海波                     上海合晶松江厂副总经理、扬州合晶董事长兼总经理
         钟佑生                          上海合晶技术长、郑州合晶董事兼总经理
         吴泓明                                  郑州合晶运营副总经理
         高璇                                  上海晶盟董事兼制造副总经理
         林建亨                                      郑州合晶总经理特助
         邹崇生                       上海合晶生产支持副总、上海晶盟生产支持副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
债券情况

     1、直接及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前述人员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限售期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情况
号                                                                                    (月)
                            持有上海聚芯晶 23.80%的出资额,上海聚芯晶持有
1    刘苏生       董事长                                                                 12
                            发行人 0.25%的股份
                            (1)持有合晶科技 2.22%股份,合晶科技通过 WWIC
2    焦平海        董事     间接持有 STIC 的 89.26%权益,STIC 持有发行人                 12
                            53.64%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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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限售期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情况
号                                                                             (月)
                         (2)持有 GSI 100.00%的股权,GSI 持有 STIC 1.67%
                         的股权,STIC 持有发行人 53.64%的股份;
                         (3)持有伟海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伟海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合晶科技 0.30%股份,合晶科技通过
                         WWIC 间接持有 STIC 的 89.26%权益,STIC 持有发
                         行人 53.64%的股份;
                         (4)持有郑州兴晶旺 76.69%的出资额,郑州兴晶旺
                         持有发行人 0.65%的股份
                         持有合晶科技约 0.28%股份,合晶科技通过 WWIC 间
3    邰中和    董事      接持有 STIC 的 89.26%权益,STIC 持有发行人 53.64%       12
                         的股份
                         (1)持有合晶科技约 0.009%股份,合晶科技通过
                         WWIC 间接持有 STIC 的 89.26%权益,STIC 持有发
4    毛瑞源    董事      行人 53.64%的股份;                                     12
                         (2)持有郑州兴晶旺 1.62%的出资额,郑州兴晶旺
                         持有发行人 0.65%的股份
              总经理、
                         持有上海聚芯晶 14.28%的出资额,上海聚芯晶持有
5    陈建纲   核心技                                                             12
                         发行人 0.25%的股份
              术人员
              财务总     持有郑州兴晶旺 1.62%的出资额,郑州兴晶旺持有发
6    管继孟                                                                      12
                  监     行人 0.65%的股份
              董事会     持有郑州兴晶旺 2.69%的出资额,郑州兴晶旺持有发
7    庄子祊                                                                      12
                秘书     行人 0.65%的股份
              核心技     持有扬州芯晶阳 19.98%的出资额,扬州芯晶阳持有
8    尚海波                                                                      12
              术人员     发行人 0.06%的股份
              核心技     持有郑州兴晶旺 1.89%的出资额,郑州兴晶旺持有发
9    钟佑生                                                                      12
              术人员     行人 0.65%的股份
              核心技     持有郑州兴晶旺 1.12%的出资额,郑州兴晶旺持有发
10   吴泓明                                                                      12
              术人员     行人 0.65%的股份
              核心技     持有上海聚芯晶 5.71%的出资额,上海聚芯晶持有发
11   高璇                                                                        12
              术人员     行人 0.25%的股份
              核心技     持有郑州兴晶旺 1.17%的出资额,郑州兴晶旺持有发
12   林建亨                                                                      12
              术人员     行人 0.65%的股份
              核心技     持有上海聚芯晶 2.38%的出资额,上海聚芯晶持有发
13   邹崇生                                                                      12
              术人员     行人 0.25%的股份

     2、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3、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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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限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具体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并实施完毕的激励

         1、决策流程

         2019 年 9 月 11 日,合晶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
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同意 7 家员工持股平台合计向公司投
资 1,970.00 万元,以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686.99 万元。本次员工激励的认缴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员工持股平台名称         认购注册资本(万元)    增资价款(万元)
     1                 郑州兴晶旺                         388.31             1,113.50
     2                 上海聚芯晶                         146.47                420.00
     3                 上海海铸晶                          85.09                244.00
     4                 扬州芯晶阳                          34.87                100.00
     5                 郑州兴芯旺                          19.70                 56.50
     6                 上海安之微                           8.72                 25.00
     7                 上海海崧兴                           3.84                 11.00
                   合计                                   686.99             1,970.00

         本次股权激励的价格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晶有限经审计的单位注册
资本对应的净资产,即 2.87 元/注册资本。

         上述各员工持股平台具体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1)上海聚芯晶
序                合伙人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类型       额(万元)   (%)
         上海兴   普通合
1                               0.1         0.02                    -
           晶旺   伙人
                  有限合                             上海合晶董事长、上海晶盟董事长、
2        刘苏生                 100        23.80
                  伙人                                 郑州合晶董事长、扬州合晶董事
                  有限合                             上海合晶总经理、上海晶盟董事兼总
3        陈建纲                 60         14.28
                  伙人                                       经理、扬州合晶董事
4        顾广安   有限合        25.5        6.07           上海晶盟技术发展处协理


                                            20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合伙人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类型     额(万元)   (%)
              伙人
              有限合
5     高璇                   24       5.71        上海晶盟董事兼制造副总经理
              伙人
              有限合
6    韩一春                  17.5     4.17            上海晶盟制造处处长
              伙人
              有限合                           上海合晶人资暨行政总监、上海晶盟
7    宋旭红                  17       4.05
              伙人                                     人资暨行政处协理
              有限合
8     张健                   15       3.57     上海晶盟 12 英寸工程处资深专案经理
              伙人
              有限合
9     沈静                   15       3.57            上海晶盟资材处处长
              伙人
              有限合
10   姚奇萍                  15       3.57            上海晶盟财会处处长
              伙人
              有限合                           上海晶盟 12 英寸工程处协理兼应用工
11   曹建平                  12       2.86
              伙人                                           程处处长
              有限合
12   王俊杰                  11       2.62     上海晶盟 12 英寸外延制程部资深经理
              伙人
              有限合                           上海合晶生产支持副总经理兼环安总
13   邹崇生                  10       2.38
              伙人                               监及生管总监、上海晶盟副总经理
              有限合
14   刘罚根                  10       2.38           上海晶盟营业处副处长
              伙人
              有限合
15    吴勇                   10       2.38         上海晶盟量测清洗处副处长
              伙人
              有限合
16    焦博                   10       2.38       上海晶盟资材处采购部资深经理
              伙人
              有限合                           上海晶盟外延工程一处外延设备一部
17    张文                    8       1.90
              伙人                                         资深经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品保总监、上海晶盟品质工
18   陈栩文                   7       1.67
              伙人                                         程处处长
              有限合                           上海晶盟外延工程二处外延设备二部
19    章瑜                    6       1.43
              伙人                                         资深经理
              有限合
20   张艳霞                   5       1.19     上海晶盟营业处客户服务部资深经理
              伙人
              有限合                           上海晶盟技术发展处资深经理兼制程
21   陈青松                   5       1.19
              伙人                                       研发部主管
              有限合
22    赵叶                    5       1.19            上海晶盟生管部经理
              伙人
              有限合                           上海晶盟量测清洗处量测清洗制程部
23   张晓艳                   5       1.19
              伙人                                         资深经理
              有限合                           上海晶盟人资暨行政处行政部资深经
24   姜会兵                   5       1.19
              伙人                                           理
              有限合
25    鲍英                    5       1.19         上海晶盟财会处会计部经理
              伙人
              有限合
26    吴平                    5       1.19          上海晶盟厂务处专案经理
              伙人
              有限合
27   王正兴                   5       1.19          上海晶盟厂务处正工程师
              伙人
28    周耿    有限合          5       1.19            上海晶盟厂务处处长

                                      21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合伙人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类型     额(万元)   (%)
               伙人
               有限合
29    陈澄                    2        0.48         上海晶盟制程研发部经理
               伙人
        合计                 420.1    100.00                   -

     (2)上海海铸晶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   合伙人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类型    (万元)       (%)
     上海兴    普通合
 1                            0.1       0.04                   -
       晶旺      伙人
               有限合
 2   陈莉平                   43        17.62         上海合晶总经理特助
                 伙人
               有限合                            上海合晶资材总监、上海合晶松江
 3   许丽芳                   27        11.06
                 伙人                                    厂资材处处长
               有限合
 4    蒋忠                    16        6.55          上海合晶松江厂厂长
                 伙人
               有限合
 5   李玉兰                   10        4.10          上海合晶董事长秘书
                 伙人
               有限合
 6    邝杰                    10        4.10     上海合晶松江厂表面处理处处长
                 伙人
               有限合
 7   龚晓奎                   10        4.10     上海合晶松江厂厂务处资深处长
                 伙人
               有限合
 8   孙启伟                   10        4.10     上海合晶松江厂设备研发部特助
                 伙人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切磨成型处代主
 9   庄智慧                   10        4.10
                 伙人                              管兼切磨成型制程部经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切磨成型处切磨
10   王春峰                    8        3.28
                 伙人                                  成型设备部经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抛光处抛光设备
11    陶源                     8        3.28
                 伙人                                      部经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营业暨应用处业
12   刘振兴                    8        3.28
                 伙人                                  务及客服部经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财会处会计部经
13   嵇仁英                    8        3.28
                 伙人                                          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厂务处厂务部专
14   王奇平                    8        3.28
                 伙人                                      案经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表面处理处表面
15    朱峰                     8        3.28
                 伙人                                  处理设备部经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设备研发部专案
16   贺根鹏                    8        3.28
                 伙人                                        经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资讯处经理代主
17    袁翔                     8        3.28
                 伙人                                          管
               有限合
18   赵立礼                    8        3.28     上海合晶松江厂品质工程处处长
                 伙人
               有限合
19   汪祖一                    8        3.28     上海合晶松江厂技术发展处处长
                 伙人
20    施斌     有限合          6        2.46           郑州合晶长晶经理

                                       22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   合伙人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类型      (万元)         (%)
                  伙人
                有限合
21   杨晟远                    6              2.46              上海合晶松江厂技术发展处经理
                  伙人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抛光处抛光设备
22   乐继伟                    4              1.64
                  伙人                                                    部副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制程研发部资深
23   沈辉辉                    4              1.64
                  伙人                                                    工程师
                有限合
24   袁文忠                    4              1.64              上海合晶松江厂生管部资深经理
                  伙人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人资暨行政处行
25    朱峰                     2              0.82
                  伙人                                                    政部副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资材处进出口部
26   沈文俊                    2              0.82
                  伙人                                              资深经理兼采购部经理
        合计                 244.1           100.00                           -

     (3)上海安之微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   合伙人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类型       (万元)         (%)
     上海兴     普通合
1                              0.1               0.40                         -
       晶旺       伙人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资材处进出口部
2    沈文俊                     5             19.92
                  伙人                                               资深经理兼采购部经理
                有限合
3     张斌                      4             15.94                上海合晶松江厂环安室副理
                  伙人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抛光处抛光制造
4    费春弟                     4             15.94
                  伙人                                                       部经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厂务处厂务部资
5    徐建荣                     4             15.94
                  伙人                                                       深经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资讯处网络系统
6    李建云                     4             15.94
                  伙人                                                       部副理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人资暨行政处人
7     孙惠                      2                7.97
                  伙人                                                   力资源部副理
     欧阳君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营业暨应用处业
8                               2                7.97
       怡         伙人                                               务及客服部资深工程师
       合计                   25.1           100.00                            -

     (4)上海海崧兴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序    合伙人
号                 类型              元)               (%)
      上海兴      普通合
 1                                   0.1                 0.90                     -
        晶旺        伙人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应用工程
 2    曾令旭                          11                99.10
                    伙人                                                    部资深处长
         合计                        11.1               100.00                  -


                                            23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5)郑州兴晶旺
              合伙人   认缴出资   出资比
序   合伙人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类型    额(万元) 例(%)
     上海兴   普通合
1                         0.1      0.01                           -
       晶旺     伙人
              有限合
2    焦平海              854      76.69               上海合晶董事、上海晶盟董事
                伙人
                                                上海合晶营业暨应用总监、上海合晶中国台
              有限合
3    林东一               34       3.05         湾办事处主任、上海合晶松江厂营业暨应用
                伙人
                                                处总监、郑州合晶营业处主管兼业务部主管
              有限合
4    庄子祊               30       2.69           上海合晶董事会秘书、扬州合晶监事
                伙人
              有限合
5    钟佑生               21       1.89          上海合晶技术长、郑州合晶董事兼总经理
                伙人
              有限合
6    管继孟               18       1.62                    上海合晶财务总监
                伙人
              有限合                            上海合晶董事、上海合晶中国台湾办事处诉
7    毛瑞源               18       1.62
                伙人                                讼及非诉讼代理人、郑州合晶董事
              有限合
8    王国镜               15       1.35                   郑州合晶厂务处协理
                伙人
              有限合
9    吴泓明              14.5      1.30                 郑州合晶运营副总经理
                伙人
              有限合
10   陈志刚               14       1.26            郑州合晶总经理特助兼设备处主管
                伙人
              有限合
11    陈文                14       1.26               郑州合晶长晶制造处资深经理
                伙人
              有限合
12   何郁璞               14       1.26               郑州合晶晶片制程资深经理
                伙人
              有限合
13   林建亨               13       1.17            郑州合晶总经理特助兼品保处主管
                伙人
              有限合
14   李古圣               12       1.08                   郑州合晶制造处协理
                伙人
              有限合
15   许嘉美               10       0.90                   郑州合晶制造处副理
                伙人
              有限合
16   刘正丕               10       0.90          上海合晶资讯总监、郑州合晶资讯处协理
                伙人
              有限合
17   林江嶽               5        0.45                    郑州合晶品保副理
                伙人
              有限合
18   罗国俊               5        0.45                郑州合晶人力资源处协理
                伙人
              有限合
19   王俊仁               4        0.36                郑州合晶长晶制程处处长
                伙人
              有限合
20   苏於方               3        0.27                   郑州合晶客服部经理
                伙人
              有限合
21   徐启扬               3        0.27                   郑州合晶制造部经理
                伙人
              有限合
22   陈重光               2        0.18               上海合晶松江厂财会处副处长
                伙人


                                           2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合伙人    认缴出资     出资比
序   合伙人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类型     额(万元) 例(%)
       合计                1,113.6     100.00                               -

     (6)郑州兴芯旺
                   合伙人
序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类型
      上海兴晶     普通合
 1                                     0.1                    0.18                   -
        旺           伙人
                   有限合
 2     曾宪军                          20                    35.34         郑州合晶采购资深经理
                     伙人
                   有限合                                                  郑州合晶生产企划处资
 3     朱少宁                          10.5                  18.55
                     伙人                                                        深经理
                   有限合
 4     周军磊                          10.5                  18.55         郑州合晶抛光设备经理
                     伙人
                   有限合                                                  郑州合晶财务会计资深
 5     项松繁                          7.5                   13.25
                     伙人                                                          经理
                   有限合
 6     王文博                           3                     5.30         郑州合晶技术发展副理
                     伙人
                   有限合
 7     景中正                          2.5                    4.42         郑州合晶晶片制程经理
                     伙人
                   有限合
 8     王石超                          2.5                    4.42         郑州合晶应用系统经理
                     伙人
         合计                          56.6                  100.00                  -

     (7)扬州芯晶阳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   合伙人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类型       (万元)            (%)
     上海兴      普通合
1                                0.1                 0.10                        -
       晶旺        伙人
                 有限合                                         上海合晶松江厂副总经理、扬州
2    尚海波                      20                  19.98
                   伙人                                             合晶董事长兼总经理
                 有限合
3    张志凤                      15                  14.99      扬州合晶副总经理兼财会处处长
                   伙人
                 有限合
4     李强                       15                  14.99                扬州合晶生产副总
                   伙人
                 有限合
5    陆卫斌                      10                  9.99               扬州合晶资材处处长
                   伙人
                 有限合
6    孙瑛瑛                      10                  9.99              扬州合晶品质工程处处长
                   伙人
                 有限合
7     涂珩                       10                  9.99             扬州合晶营业暨应用处处长
                   伙人
                 有限合
8    臧洪波                      10                  9.99               扬州合晶长晶处处长
                   伙人
                 有限合
9    周小勇                      10                  9.99              扬州合晶技术发展处处长
                   伙人


                                                25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   合伙人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号               类型     (万元)     (%)
        合计                 100.1     100.00              -



     2、主要安排

     (1)授予条件

     根据发行人《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规定,除另有规定,在经批准的员工持
股计划实施方案范围内,公司相关员工达到公司以下考核标准后,经员工持股平
台管理人书面同意,可以取得员工持股平台的股权/出资份额。但遇有特殊情形
(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公司留才需求等),员工即使未达以下(a)及/或(b)
项所列的标准,经员工持股平台管理人书面同意,仍可以取得员工持股平台的股
权/出资份额。

     (a)入职年限:1 年以上;

     (b)业绩考核:70 分以上;

     (c)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最近 36 个月内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形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8 条规定的行为,违反其对公司、
子公司或任职关联企业的忠实义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

     (2)合伙人的退伙

     根据发行人《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规定,于法定禁售期届满前,员工因任
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退休、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
亡等)自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离职的,则该员工(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
人或监护人)须向员工持股平台管理人(即上海兴晶旺)转让其持有的员工持股
平台全部股权/财产份额,但另有约定或员工持股平台管理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于法定禁售期届满后至完全解锁日期间,员工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退休、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等)自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关
联企业离职的,则该员工(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须向员工持股平
台管理人转让其持有的、尚未解除出售限制的全部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财产份额,


                                      2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但另有约定或员工持股平台管理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3、减持承诺

    郑州兴晶旺、上海聚芯晶、上海海铸晶、扬州芯晶阳、郑州兴芯旺、上海安
之微、上海海崧兴作为发行人股东,其所持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上述主体均
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
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二)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并将于上市后实施的股权激励

    1、决策流程

    (1)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
事宜。

    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
激励相关事宜。

    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修订稿)》。

    (2)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7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合晶硅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

    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合晶硅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的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晶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合晶
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

    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激励对象

    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
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含研发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公
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除外。

    上述期权授予共涉及激励对象 259 人,其中,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
议授予对象 178 人,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议授予对象 81 人。具体情况如
下:

    (1)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8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占本计划经公司股东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
  姓名             职位                                         大会审议批准时公司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刘苏生           董事长            10.50             1.2995%              0.0186%
 陈春霖           总经理            10.50             1.2995%              0.0186%
 罗福会      董事会秘书              5.00             0.6188%              0.0089%
 毛瑞源       财务总监               5.00             0.6188%              0.0089%
其他人员           其他            777.00            96.1634%              1.3795%
           合计                    808.00          100.0000%               1.4345%

注:上述激励对象中,陈春霖、罗福会等已离职,对应的获授股票期权已注销,截至本上市
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因员工离职等原因,共计 160.6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均尚未行权。

    (2)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占本计划经公司股东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
  姓名             职位                                         大会审议批准时公司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刘苏生           董事长            59.50            13.3708%              0.0999%
 焦平海            董事             35.00             7.8652%              0.0587%
 邰中和            董事             20.00             4.4944%              0.0336%
 毛瑞源            董事             15.00             3.3708%              0.0252%
  廖琼             董事             28.00             6.2921%              0.0470%
 余经纬            董事             28.00             6.2921%              0.0470%
 陈建纲           总经理            30.00             6.7416%              0.0503%
 庄子祊      董事会秘书             23.00             5.1685%              0.0386%
 管继孟       财务总监              15.00             3.3708%              0.0252%
其他人员           其他            191.50            43.0337%              0.3213%
           合计                    445.00          100.0000%               0.7468%

注:上述股票期权均尚未行权。

    3、行权价格

    (1)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13 元/股,不低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

    (2)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79 元/股,不低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

                                        29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的每股净资产。

    4、股票来源及授予数量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前股本
总额 2.10%,即不超过 1,253.00 万股股票。

    5、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授予满 12 个月且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分三批行权,每
批可行权比例分别为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3、1/3、1/3。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生效条件,激励对象可就每一批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根据下表的安排分三批行权,每批次生效期权行权有效期为 12 个月,
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不得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

                                       行权时间
                                                                             行权
   行权期      公司在股票授予满 12 个月前完成   公司在股票授予满 12 个月未   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满一周年)   自上市之日的次日起至上市
第一个行权期                                                                 1/3
               后的次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   之日起 12 个月内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满一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满两周年)
第二个行权期                                    周年)后的次日起至上市之     1/3
               后的次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
                                                日起 24 个月内
                                                自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满两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满三周年)
第三个行权期                                    周年)后的次日起至上市之     1/3
               后的次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
                                                日起 36 个月内

    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股票自行权日起 3 年内不得减持,上述禁
售期限届满后,激励对象应比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
执行。

    6、等待期

    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各期可行权之日,股票期权授予
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7、生效条件

    公司和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时,股票期权方可按照行权安排按
比例分批次进行行权:


                                       30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公司层面考核条件

    就各行权期而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应满足如下业绩指标:
                                                                公司实际生效股票期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权数量占本批应生效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完成上市               100%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前一年增
 第二个行权期                                                          100%
                  加 10%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前一年增
 第三个行权期                                                          100%
                  加10%

    每一行权期内,公司需要满足该行权期内对应的所有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实
际生效股票期权数量才能达到本批应生效股票期权数量,如某一业绩考核目标无
法完成,则对应比例的期权无法生效。

    如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对相关业绩指标带来影响,造成指标不可比情况,则公
司董事会可以对相应业绩指标的实际值进行还原。

    (2)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

    ①2020 年公司决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依据激励对象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达标情况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
果分为表现卓越(S)、绩效杰出(A)、符合期望(B)、需改进(C)、急需
改进(D)五个等级,授予前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评价结果 C(含 C)以上的或
公司总经理认为对公司的发展有重大价值与作用的员工(“价值员工”)可正常
授予;剩余评价结果为 D 的不可授予股票期权。

    各批次股票期权生效前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别对应该批次
生效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实际生效股票期权数量
                考核等级
                                                占公司实际生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B(含 B)以上或价值员工                               100%
                   C                                          80%
                   D                                          0%

    ②2022 年公司决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依据激励对象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达标情况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
果分为表现卓越(S)、绩效杰出(A)、符合期望(B)、需改进(C)、极需

                                       31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改进(D)五个等级,授予前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评价结果 B(含 B)以上的或
        公司总经理认为对公司的发展有重大价值与作用的员工(“价值员工”)可正常
        授予;剩余评价结果为 C、D 的不可授予股票期权。

            各批次股票期权生效前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别对应该批次
        生效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实际生效股票期权数量
                         考核等级
                                                          占公司实际生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B(含 B)以上或价值员工                                    100%
                          C、D                                              0%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 595,854,316 股,本次申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206,036
        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限售
 序号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期限
                               (股)          (%)           (股)              (%)       (月)
               STIC           319,624,122         53.64       319,624,122             48.28      36
             兴港融创         198,737,316         33.35       198,737,316             30.02      12
             中电中金          21,415,404          3.59        21,415,404              3.23      12
             厦门联和            7,881,986         1.32         7,881,986              1.19      12
           厦门联和二期          7,411,123         1.24         7,411,123              1.12      12
             美国绿捷            5,607,389         0.94         5,607,389              0.85      12
一、有        比亚迪             5,135,908         0.86         5,135,908              0.78      12
限售条
             荣冠投资            4,587,864         0.77         4,587,864              0.69      12
件A股
流通股       华虹虹芯            4,446,674         0.75         4,446,674              0.67      12
            郑州兴晶旺           3,883,068         0.65         3,883,068              0.59      12
             厦门金创            3,709,170         0.62         3,709,170              0.56      12
             双百贤才            2,964,449         0.50         2,964,449              0.45      12
             上海盛雍            2,964,449         0.50         2,964,449              0.45      12
             瀚思博投            1,482,225         0.25         1,482,225              0.22      12
             深圳众晶            1,482,225         0.25         1,482,225              0.22      12


                                                 32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前                             发行后                   限售
 序号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期限
                                    (股)            (%)            (股)              (%)       (月)
                盛美上海             1,482,225             0.25         1,923,531              0.29        12
               上海聚芯晶            1,464,651             0.25         1,464,651              0.22        12
               上海海铸晶             850,892              0.14           850,892              0.13        12
               扬州芯晶阳             348,726              0.06           348,726              0.05        12
               郑州兴芯旺             197,030              0.03           197,030              0.03        12
               上海安之微              87,182              0.01            87,182              0.01        12
                创启开盈               51,878              0.01            51,878              0.01        12
               上海海崧兴              38,360              0.01            38,360              0.01        12
                中证投资                      -                 -       2,647,837              0.40        24
        上海合晶 1 号资
                                              -                 -       2,682,259              0.41        12
             管计划
        上海合晶 2 号资
                                              -                 -         398,940              0.06        12
             管计划
          中国保险投资
          基金(有限合                        -                 -       1,323,918              0.20        12
               伙)
          湖南省财信产
          业基金管理有                        -                 -       1,323,918              0.20        12
             限公司
          南京晶升装备
                                              -                 -         441,306              0.07        12
          股份有限公司
          圣晖系统集成
          集团股份有限                        -                 -         661,959              0.10        12
               公司
          网下比例限售
                                              -                 -       4,008,179              0.61        6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
                                              -                 -      52,276,414              7.90        -
          股
              合计                 595,854,316           100.00       662,060,352            100.00        -

        注:上述表格中单项持股比例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本次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月)
         号
         1                  STIC                  319,624,122                   48.28            36
         2             兴港融创                   198,737,316                   30.02            12
         3             中电中金                    21,415,404                    3.23            12



                                                         33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月)
号
 4        厦门联和                  7,881,986              1.19        12
 5      厦门联和二期                7,411,123              1.12        12
 6        美国绿捷                  5,607,389              0.85        12
 7         比亚迪                   5,135,908              0.78        12
 8        荣冠投资                  4,587,864              0.69        12
 9        华虹虹芯                  4,446,674              0.67        12
10       郑州兴晶旺                 3,883,068              0.59        12
         合计                     578,730,854             87.42         -

六、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为 9,921,443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4.99%。本次发
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首发承销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
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以下
简称“中证投资”);

     (2)中信证券资管上海合晶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称“上海合晶员工 1 号资管计划”)和中信证券资管上海合晶员工参与
科创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上海合晶员工 2 号资管计划”)
(上海合晶员工 1 号资管计划和上海合晶员工 2 号资管计划合称简称“上海合晶
员工资管计划”或“员工资管计划”);

     (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

     (4)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一)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管理办法》和
《首发承销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保荐人全资


                                         3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4.00%,即 2,647,837
股,获配金额为 6,000.00 万元。

       3、限售期限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

       1、投资主体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上海合晶员工 1 号资管计划和上海合晶员工 2 号资管
计划。

       2、参与数量

    上海合晶员工 1 号资管计划和上海合晶员工 2 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获
配股数合计 3,081,199 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4.65%,获配金额合计
6,982.00 万元。

    (1)上海合晶员工 1 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资管上海合晶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

    募集资金规模:6,078.00 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35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员工非实际支配主体;
     参与人姓名、职务、缴款金额与持有份额比例如下:

序             劳动/劳务合                               认购金额   资管计划
       姓名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同签署单位                                (万元)   份额比例

1     焦平海     上海合晶     上海合晶董事    核心员工     500       8.23%

2     刘苏生     上海合晶    上海合晶董事长   核心员工     150       2.47%

3     毛瑞源     上海合晶     上海合晶董事    核心员工     310       5.10%

                               上海合晶总经
                             理、上海晶盟董   高级管理
4     陈建纲     上海晶盟                                  150       2.47%
                             事兼总经理、扬     人员
                                 州合晶董事

                             上海合晶董事会   高级管理
5     庄子祊     上海合晶                                  120       1.97%
                                 秘书           人员

                             上海合晶松江厂
                             副总经理、扬州
6     尚海波     扬州合晶                     核心员工     120       1.97%
                             合晶董事长兼总
                                 经理

                             上海合晶生产支
7     邹崇生     上海晶盟    持副总、上海晶   核心员工     150       2.47%
                             盟生产支持副总

                               上海合晶技术
8     钟佑生     郑州合晶    长、郑州合晶董   核心员工     150       2.47%
                                 事兼总经理

                             上海晶盟董事兼
9      高璇      上海晶盟                     核心员工     120       1.97%
                               制造副总经理

                             上海合晶董事长
10    陈语舒     上海合晶                     核心员工     180       2.96%
                                 特助

                             上海合晶营业暨
11    林东一     上海合晶                     核心员工     123       2.02%
                               应用总监

                             上海合晶总经理
12    陈莉平     上海合晶                     核心员工     120       1.97%
                                 特助

                             上海合晶应用工
13    曾令旭     上海合晶                     核心员工     120       1.97%
                               程部资深处长

                             上海合晶董事长
14    李玉兰     上海合晶                     核心员工     130       2.14%
                                 秘书


                                        3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5    蒋忠       上海合晶     上海合晶厂长    核心员工   120   1.97%

                             上海合晶技术发
16   汪祖一      上海合晶    展处处长兼副总   核心员工   120   1.97%
                               经理特助

                             上海合晶厂务处
17   龚晓奎      上海合晶                     核心员工   120   1.97%
                               资深处长

18   顾广安      上海晶盟     上海晶盟协理    核心员工   150   2.47%

                             上海晶盟 12 吋
19   曹建平      上海晶盟    工程处协理兼应   核心员工   150   2.47%
                               用工程处主管

                             上海合晶人资暨
                             行政总监、上海
20   宋旭红      上海晶盟                     核心员工   120   1.97%
                             晶盟人资暨行政
                                 处协理

                             上海晶盟制造处
21   韩一春      上海晶盟                     核心员工   120   1.97%
                                 处长

                             上海晶盟厂务处
22    周耿       上海晶盟                     核心员工   140   2.30%
                                 处长

                             上海晶盟营业处
23   刘罚根      上海晶盟                     核心员工   120   1.97%
                                 处长

                             上海晶盟 12 吋
                             工程处 12 吋外
24   王俊杰      上海晶盟                     核心员工   120   1.97%
                             延制程部资深经
                                   理

                             上海晶盟营业处
25   陶文渊      上海晶盟                     核心员工   120   1.97%
                               业务部经理

                             郑州合晶厂务协
26   王国镜      郑州合晶                     核心员工   265   4.36%
                                   理

                             郑州合晶芯片制
27   黄郁璿      郑州合晶                     核心员工   130   2.14%
                                 程协理

                             郑州合晶制造协
28   李古圣      郑州合晶                     核心员工   150   2.47%
                                   理

                             郑州合晶长晶处
29   王俊仁      郑州合晶                     核心员工   120   1.97%
                                   长

                             郑州合晶总经理
30    陈文       郑州合晶                     核心员工   120   1.97%
                               室资深经理

                                      37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郑州合晶采购资
31    曾宪军        郑州合晶                          核心员工         130         2.14%
                                      深经理

                                  郑州合晶生产企
32    朱少宁        郑州合晶                          核心员工         142         2.34%
                                    划资深经理

                                  郑州合晶资讯经
33    王石超        郑州合晶                          核心员工         120         1.97%
                                        理

                                  郑州合晶设备经
34    周军磊        郑州合晶                          核心员工         120         1.97%
                                        理

                                  郑州合晶技术发
35    王文博        郑州合晶                          核心员工         120         1.97%
                                      展副理

                                  扬州合晶生产副
36      李强        扬州合晶                          核心员工         140         2.30%
                                        总

                                  扬州合晶副总经
37    张志凤        扬州合晶                          核心员工         138         2.27%
                                        理

                                  扬州合晶制程处
38    周小勇        扬州合晶      兼技术发展处处      核心员工         150         2.47%
                                        长

                                  扬州合晶营业暨
39      涂珩        扬州合晶                          核心员工         120         1.97%
                                  应用工程处处长

                                  扬州合晶长晶处
40    臧洪波        扬州合晶                          核心员工         150         2.47%
                                      处长

                                  扬州合晶资材处
41    陆卫斌        扬州合晶                          核心员工         120         1.97%
                                      处长

                                合计                                  6,078      100.00%
    注 1:除焦平海、刘苏生、陈莉平、宋旭红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签署退休返聘协议外,上海合晶 1
号资管计划的其他参与人员均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
    注 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上海合晶员工 2 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资管上海合晶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

     募集资金规模:1,130.00 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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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员工非实际支配主体。

     参与人姓名、职务、缴款金额与持有份额比例如下:

序             劳动/劳务合                               认购金额   资管计划
       姓名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同签署单位                                (万元)   份额比例

                             上海合晶财务总   高级管理
 1    管继孟     上海合晶                                  90        7.96%
                                   监           人员

                             郑州合晶总经理
 2    林建亨     郑州合晶                     核心员工     90        7.96%
                                 特助

                             上海合晶副总经
 3    孙启伟     上海合晶                     核心员工     60        5.31%
                                 理特助

                             上海合晶品质工
 4    赵立礼     上海合晶                     核心员工     55        4.87%
                               程处处长

                             上海合晶品保总
 5    陈栩文     上海晶盟    监、上海晶盟品   核心员工     60        5.31%
                               质工程处处长

                             上海晶盟资材处
 6     沈静      上海晶盟                     核心员工     55        4.87%
                               资深处长

                             上海晶盟技术发
 7     张健      上海晶盟    展处设备研发部   核心员工     70        6.19%
                               资深经理

                             上海晶盟人资暨
 8    姜会兵     上海晶盟    行政处行政部资   核心员工     80        7.08%
                                 深经理

                             上海晶盟品质工
 9    王玉桂     上海晶盟    程处产品工程部   核心员工     60        5.31%
                               资深经理

                             上海晶盟营业处
10    张艳霞     上海晶盟    客户服务部资深   核心员工     55        4.87%
                                 经理

                             上海晶盟资材处
11     焦博      上海晶盟                     核心员工     60        5.31%
                             采购部资深经理

                             上海晶盟外延工
12     章瑜      上海晶盟    程二处外延设备   核心员工     55        4.87%
                               二部资深经理




                                        39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上海晶盟外延工
13      陈澄        上海晶盟      程二处外延制程      核心员工         55         4.87%
                                    二部经理

                                  上海晶盟厂务处
14      冯亮        上海晶盟                          核心员工         60         5.31%
                                    正工程师

                                  上海晶盟财会处
15     巫慧芬       上海晶盟                          核心员工         55         4.87%
                                  会计部正管理师

                                  上海晶盟品质工
16      朱春        上海晶盟                          核心员工         60         5.31%
                                  程处实验室副理

                                  上海晶盟品质工
17      周彤        上海晶盟      程处品保部专案      核心员工         55         4.87%
                                      副理

                                  上海晶盟外延工
18      杨银        上海晶盟      程二处外延制程      核心员工         55         4.87%
                                  二部资深工程师

                                合计                                 1,130       100.00%
    注 1:除孙启伟、焦博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签署退休返聘协议外,上海合晶 2 号资管计划的其他
参与人员均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
    注 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3:上海合晶 2 号资管计划为混合型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认购,即用于支付本次
战略配售的价款,实际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80%,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限售期限

      上海合晶员工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上海合晶员工资管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战略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除上述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和员工资管计划外,公司引入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
属企业”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
其下属企业”参与战略配售。
      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简称                                  获配股数
 号                                                            类型


                                             40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
  1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中证投资                             2,647,837
                                                      人相关子公司
       中信证券资管上海合晶员工参   上海合晶员
  2    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    工 1 号资管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2,682,259
               产管理计划              计划       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中信证券资管上海合晶员工参   上海合晶员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3    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    工 2 号资管         管理计划           398,940
               产管理计划              计划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
                                                  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
  4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中保投基金                            1,323,918
                                                  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财信产业基
  5                                                                       1,323,918
                   公司                 金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6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晶升股份                             441,306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
  7                                   圣晖集成    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661,959
                   司
                                                        下属企业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
  8                                   盛美上海                             441,306
                 有限公司
                                  合计                                    9,921,443

      其他战略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41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66,206,036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22.66 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 22.66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7.8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7.0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2.0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1.1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3.70 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
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2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9,921,443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4.99%。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6,221,000 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5639813%,其
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6,063,567 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157,433 股。网下最终发
行数量为 40,063,593 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40,063,593 股,放弃认购数量
为 0 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
券及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包销,其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包销股份的
数量为 149,561 股,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7,872 股。

七、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54 元(按 2022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6.12 元(按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50,022.88 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出具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079 号)。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11,005.37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根据《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079
号),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保荐费用                                                                188.68
承销费用                                                               8,538.05
审计、验资费用                                                          87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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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律师费用                                                              870.0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52.83
发行手续及其他费用                                                     80.34
                     合计                                         11,005.37

十一、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
股份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39,017.50 万元。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转让股份。

十二、发行后公司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 37,852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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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信息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3 年 1-6 月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对
上述报表及其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323 号)。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
再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3 年 1-9 月的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3]第 ZA15465 号),该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及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
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上述财务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计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营业收入约 132,000.00 万元至 140,000.00 万元左右,与
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约-15.19%至-10.05%左右,一方面系半导体行业下游市场需求
有所减弱,短期内对公司外延片业务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系受市场需
求影响,合晶科技对公司的硅材料需求下降,使公司硅材料业务收入有所下滑。

    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25,000.00 万元至 26,500.00 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约-31.49%至-27.38%左右;预计 2023 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21,500.00 万元至 23,000.00 万元左右,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约-39.73%至-35.53%左右。2023 年度公司预计净利润有所下
降,主要系受半导体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公司预计收入有所下降,同时受产销量
下降的影响,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单位产品分摊成本金额上升,进而使得毛利
率略有下降,综合导致毛利有所下滑;此外,受 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的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相较于 2022 年度增加 1,050 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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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对于净利润亦产生一定影响。

    前述 2023 年度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
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
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采购、主要产品销售、主要客
户及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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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
           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台湾科技园支
 1                                                     41050110247900002026   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发
                         行
                                                                                        项目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               2507898111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
 3                                                     31050183360000009475   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示范区支行
 4        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121902515010000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1001714729300242772
 6      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00690980142900222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110201013101722530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216310100100451980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110201012601731094            超募资金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
           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借款等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
           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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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公司
未召开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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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规的规定,对发
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认为:发行人具备《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人行业领域归类和科
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发行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成长性,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经营运作规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发行人持续稳
定发展。因此,保荐人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予以保荐。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      010-60838814
传真号码      010-60836960
保荐代表人    谢雯、张俊晖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谢雯,女,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1080002,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
员会综合行业组(上海)总监,保荐代表人,拥有 13 年投资银行经验。负责或
参与灿瑞科技、矩子科技、三人行、福光股份、福龙马、网达软件等多个 IPO 项
目,矩子科技非公开、福龙马非公开、美凯龙非公开、弘亚数控可转债、江南水
务可转债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矩子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并购重组项目,
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俊晖,男,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1100005,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
委员会综合行业组(上海)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拥有 7 年投资银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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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负责或参与弘亚数控可转债、华域汽车非公开、安居宝非公开等上市公司再融资
项目、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索贝数码、汇量科技、宏晟光电等多个 IPO
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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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 STIC 的承诺

    自上海合晶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合晶 A 股股份,也不由上海合
晶回购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合晶 A 股股份。若因上海合
晶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上海合晶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
上述承诺。

    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所持上海合晶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
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在上海合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上海合晶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公司持有上海合晶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上海
合晶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上海合晶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
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上海合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
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
起至上海合晶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将不减持所持上海合晶的股份。

    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间接控股股东 WWIC、合晶科技的承诺

    自上海合晶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合晶 A 股股份,也不由上海合
晶回购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合晶 A 股股份。若因上海合
晶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合晶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公
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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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所持上海合晶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
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在上海合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上海合晶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公司持有上海合晶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上海
合晶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上海合晶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
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上海合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
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
起至上海合晶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将不减持所持上海合晶的股份。

    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兴港融创、荣冠投资、美国绿捷、厦门联和、厦门金创、中电中金、厦
门联和二期、比亚迪、华虹虹芯、双百贤才、上海盛雍、瀚思博投、深圳众晶、
盛美上海、创启开盈的承诺

    自上海合晶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合晶 A 股股份,也不由上海合晶
回购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合晶 A 股股份。若因上海合晶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上海合晶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
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上海合晶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
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
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执行。

    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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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员工持股平台郑州兴晶旺、上海聚芯晶、上海海铸晶、扬州芯晶阳、郑
州兴芯旺、上海安之微、上海海崧兴的承诺

    自上海合晶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合晶 A 股股份,也不由上海合晶回购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合晶 A 股股份。若因上海合晶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
业持有的上海合晶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确保,如本企业合伙人所持本企业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本
企业合伙协议以及上海合晶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约定处理。

    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上海合晶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
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
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执行。

    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
述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其中转让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离职后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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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时的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除权、除息调整。

    如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
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
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缩股、股份拆分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调整。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如本人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况,不影响本承诺的
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6、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自上海合晶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
职后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上海合晶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海合晶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人所
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海合
晶上市时本人所持上海合晶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该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若因上海合晶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合晶股票发生变
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如本人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况,不影响本承诺的
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 STIC 的承诺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
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
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减持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
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
人股份的,应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如果本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兴港融创的承诺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上海合晶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
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合晶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
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企业减持上海合晶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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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上
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如果在此期间因发行人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减持比例最高不超过本企业持有的上海合
晶股份总数的 100%;

    本企业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
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通过其他方式减持上海
合晶股份的,应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持有上海合晶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在公司上市后保持公司股价稳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
定股价预案》”),相关主体出具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事宜的承诺,具体情况如
下: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本次 A 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在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值(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触发日”,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
整,下同)的条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条件”)满足时,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的情形下,且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
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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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稳定股价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任一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公司回购公司股票;②控股股东 STIC 及
WWIC、合晶科技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增持公司股票;③除独立
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外的董事(以下简称“相关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稳定股价条件满足后的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公告回购公司股票
的预案。股份回购预案将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回购
资金来源、完成时间等信息。公司三年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合计
不高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15%,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应依据股份回购预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成公司的内部
审批程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程序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公
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公司控
股股东 STIC 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 WWIC、
合晶科技承诺将促使 STIC 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如公司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前述稳定股价方案,或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稳定股
价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 STIC、WWIC、合晶科技或
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 STIC、
WWIC、合晶科技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发行人
章程的规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的情形下,且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
件的前提下实施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前述其增持公司股份触发条件满
足之日(以较先发生的为准)起 10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 STIC、WWIC、合晶
科技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应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
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控股股东 STIC、WWIC、合晶科
技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
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20%,由于出现稳定股价预案终止情形导致稳
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如控股股东 STIC、WWIC、合晶科技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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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未如期公告股份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计划,则触发相关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相关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在前述其增持公司股份触发条件满足之日(以较先发生的为准)起
1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
则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公司股份义务后的 10+N 个交易日内),
制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累计增
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自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
(税后)的 10%,且不超过自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 30%。

    在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稳定股价措施后的 120 个交易日内,公司、控股股
东 STIC、WWIC、合晶科技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相关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稳定股价措施
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仍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视为稳定股价条件再次满足,应继续按照
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 STIC、WWIC、合晶科技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
主体、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采取前述稳定股价措施时,应按照公司股票上
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所适用
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情形

    公司在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制定或公告的稳定股
价方案终止执行,已开始执行的方案视为实施完毕而无需继续执行: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
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或者相关增持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将触发全面要约收
购义务。

    4、相关约束措施

    自触发日起,公司未如期公告稳定股价方案的,或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58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但未实际履行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
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控股股东 STIC、WWIC、合晶科技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未
能履行增持义务,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如有),
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主观原因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从公司领取现金
分红(如有)及薪酬,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
义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
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STIC、WWIC、合晶科技或其指定的其他符
合法律法规的主体、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
购股份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适用前述约束措施,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
施稳定股价。

    5、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条件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以及公司董事会根据
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前述预案及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
但不限于回购公司股份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
项义务。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相关人员履
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2)控股股东 STIC 的承诺

    在上海合晶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
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公司将依法严格遵守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以及就上海

                                  59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合晶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根据前述预案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上
海合晶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

    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
在本公司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间接控股股东 WWIC、合晶科技的承诺

    在上海合晶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
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公司将依法严格遵守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以及就上海
合晶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根据前述预案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上
海合晶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

    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
本公司将促使 STIC 就相关议案在股东大会表决上投赞成票。

    (4)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承诺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以及公司董事会根据该
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前述预案及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
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
义务。

    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
本人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如本人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况,不影响本人承诺
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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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漏,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违
反前述承诺,且公司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
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5 个工作
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承担与此相
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公司因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
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
遵从该等规定。

    2、控股股东 STIC 及间接控股股东 WWIC、合晶科技的承诺

    上海合晶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上海合晶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本公司承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由本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依法购回上海合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1、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从而实现合理的
资本回报水平。但是由于募集资金运用产生的效益可能无法在短期内明显体现,
在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可能面临下降
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持续回报的能力,充分
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相关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大力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61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将持续地改善和优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体系、产品生产体系、服务支撑体
系和管理流程,稳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品牌形象,同时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
场,努力实现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将依托管理层和研发团队丰富的
行业经验,紧紧把握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
造更大的价值。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以使募投项
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
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
益。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完善员工激励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非执行董事能够认真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
障。此外,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完善员工薪酬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
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
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和《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
求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


                                    62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
投资者的回报。

    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
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控股股东 STIC 及间接控股股东 WWIC、合晶科技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违反承诺,
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
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将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在公司后续制订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时,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细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细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述
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1)在股东

                                  63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及其
股东造成的损失;(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1)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
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
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

    (2)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
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①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
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②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每年具体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

                                  6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
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
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
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


                                    65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
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4)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做专题论述,详细论述调整
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6)其他事项

    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7)发行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 STIC 的承诺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就
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将遵守、执行并促使发行人遵守、执行届时有效的《上海合晶硅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

                                  6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报三年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本
公司将督促发行人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3、间接控股股东 WWIC、合晶科技的承诺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就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将遵守、执行并促使发行人遵守、执行届时有效的《上海合晶硅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
报三年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本
公司将督促发行人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七、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的承诺

    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④本公司
将严格遵守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
所有公开承诺事项中的相关约束措施,如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
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
本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67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控股股东 STIC 及间接控股股东 WWIC、合晶科技的承诺

    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① 通过上海合晶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 向上海合晶及其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
替代原有承诺等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上海合晶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 将上
述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等解决措施提交上海合晶股东大会审议;④ 本公司违
反本公司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上海合晶,因此给上海合晶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对上海合晶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
将通过上海合晶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3、兴港融创的承诺

    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① 通过上海合晶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 向上海合晶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
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上海合晶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 将上述补
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上海合晶股东大会审议;④ 本企业违反本企
业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上海合晶,因此给上海合晶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对上海合晶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
将采取以下措施:① 通过上海合晶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
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 向上海合晶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
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上海合晶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68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 通过上海合晶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② 向上海合晶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
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上海合晶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 将上
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上海合晶股东大会审议;④ 本人违反相
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上海合晶,因此给上海合晶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对上海合晶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① 通过上海合晶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② 向上海合晶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
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上海合晶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八、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承诺事项

    中介机构关于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
下:

       1、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招股说明书及
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公司为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2、联席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招股说明书及

                                    69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公司为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

    金杜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承诺如下:

    如因本所为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
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
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
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
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
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发行人会计师

    立信作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特此作出承诺如
下: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所制作、出具的文件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若因本所为本次发行及上市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评估师

    北方亚事作为本次发行的评估机构,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本资产评估机构承诺为上海合晶硅材料有限公司所制作、出具的《上海合晶
硅材料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涉及的净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

                                  70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亚事评报字[2019]第 05-028 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本资产评估机构所制作、出具的相关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 STIC 及 WWIC、合晶科技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

    (1)控股股东 STIC 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合晶科技及其下属企业(除特别说明外,不含上海
合晶,下同)主要从事半导体硅抛光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对外销售的核心产
品为半导体硅抛光片。Silicon Technology Investment (Cayman) Corp.主要从事
投资控股。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上海合晶主要从事半导体硅外延片的研发、生产、
销售,对外销售的核心产品为半导体硅外延片。上海合晶的业务与合晶科技及其
下属企业的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在 Silicon Technology Investment (Cayman) Corp.作为上海合晶直接或间
接控股股东期间,为避免与上海合晶发生同业竞争,Silicon Technology Investment
(Cayman) Corp.承诺如下:

    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海合晶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上海合晶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
企业。

    如果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从事了与上海合晶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
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构成竞争业务有关的资产或
股权(若有)转让给上海合晶或其下属企业,上海合晶享有优先受让上述资产或
股权的权利。若上海合晶因任何原因决定不行使前述优先受让的权利,应及时通

                                    71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知本企业,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将停止该等业务,或转让该等资产或股权直
至不再控制。

    如果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上海合晶业务产生竞争
的业务机会,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将通知上海合晶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首
先提供给上海合晶或其下属企业,上海合晶或其下属企业享有优先获取上述业务
的权利。若上海合晶或其下属企业因任何原因决定不行使前述优先获取的权利,
应及时通知本企业;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应确保不会导致与上海合晶产生同
业竞争。

    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企业不向上海合晶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
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与上海合晶业务有关之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
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承诺函中,‘控制’指通过持有过半股份/股权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
其他安排,或者通过上述多种方式,足以对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该企业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者行为。‘下属企业’
指直接或间接被控制的企业。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在上海合晶作为 Silicon Technology Investment
(Cayman) Corp.下属企业期间持续有效。

    本企业承诺将根据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并履行本承诺函,不利用上海合
晶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上海合晶及上海合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上海合晶及其下属企业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
开支,将予以赔偿。

    (2)间接控股股东 WWIC 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合晶科技及其下属企业(除特别说明外,不含上海
合晶,下同)主要从事半导体硅抛光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对外销售的核心产
品为半导体硅抛光片。Wafer Works Investment Corp.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上海合晶主要从事半导体硅外延片的研发、生产、
销售,对外销售的核心产品为半导体硅外延片。上海合晶的业务与合晶科技及其
下属企业的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72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在 Wafer Works Investment Corp.作为上海合晶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为
避免与上海合晶发生同业竞争,Wafer Works Investment Corp.承诺如下:

    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海合晶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上海合晶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
企业。

    如果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从事了与上海合晶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
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构成竞争业务有关的资产或
股权(若有)转让给上海合晶或其下属企业,上海合晶享有优先受让上述资产或
股权的权利。若上海合晶因任何原因决定不行使前述优先受让的权利,应及时通
知本企业,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将停止该等业务,或转让该等资产或股权直
至不再控制。

    如果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上海合晶业务产生竞争
的业务机会,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将通知上海合晶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首
先提供给上海合晶或其下属企业,上海合晶或其下属企业享有优先获取上述业务
的权利。若上海合晶或其下属企业因任何原因决定不行使前述优先获取的权利,
应及时通知本企业;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应确保不会导致与上海合晶产生同
业竞争。

    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企业不向上海合晶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
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与上海合晶业务有关之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
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承诺函中,‘控制’指通过持有过半股份/股权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
其他安排,或者通过上述多种方式,足以对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该企业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者行为。‘下属企业’
指直接或间接被控制的企业。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在上海合晶作为 Wafer Works Investment Corp.
下属企业期间持续有效。

                                   73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企业承诺将根据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并履行本承诺函,不利用上海合
晶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上海合晶及上海合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上海合晶及其下属企业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
开支,将予以赔偿。

    (3)间接控股股东合晶科技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合晶科技及其下属企业(除特别说明外,不含上海
合晶,下同)主要从事半导体硅抛光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对外销售的核心产
品为半导体硅抛光片。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上海合晶主要从事半导体硅外延片的研发、生产、
销售,对外销售的核心产品为半导体硅外延片。上海合晶的业务与合晶科技及其
下属企业的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在合晶科技作为上海合晶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为避免与上海合晶发生
同业竞争,合晶科技承诺如下:

    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海合晶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上海合晶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
企业。

    如果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从事了与上海合晶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
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构成竞争业务有关的资产或
股权(若有)转让给上海合晶或其下属企业,上海合晶享有优先受让上述资产或
股权的权利。若上海合晶因任何原因决定不行使前述优先受让的权利,应及时通
知本企业,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将停止该等业务,或转让该等资产或股权直
至不再控制。

    如果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上海合晶业务产生竞争
的业务机会,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将通知上海合晶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首
先提供给上海合晶或其下属企业,上海合晶或其下属企业享有优先获取上述业务
的权利。若上海合晶或其下属企业因任何原因决定不行使前述优先获取的权利,

                                  7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应及时通知本企业;本企业或本企业下属企业应确保不会导致与上海合晶产生同
业竞争。

    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企业不向上海合晶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
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与上海合晶业务有关之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
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承诺函中,‘控制’指通过持有过半股份/股权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
其他安排,或者通过上述多种方式,足以对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该企业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者行为。‘下属企业’
指直接或间接被控制的企业。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在上海合晶作为合晶科技下属企业期间持续有
效。

    本企业承诺将根据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并履行本承诺函,不利用上海合
晶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上海合晶及上海合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上海合晶及其下属企业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
开支,将予以赔偿。

       2、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 STIC 及 WWIC、合晶科技、兴港融创以及发行人的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控股股东 STIC 的承诺

    在本公司作为上海合晶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含上海合晶及其子公司)将尽量减少与上海合晶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关联交易。

    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上海合晶及其子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
则,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合晶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公司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上海合晶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75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保证将依照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合晶公司章程和相关
制度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
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海合晶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
损害上海合晶除本企业之外的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上海合晶造成的相应损失。

    (2)间接控股股东 WWIC、合晶科技的承诺

    在本公司作为上海合晶的关联方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含上海合晶及其子公司)将尽量减少与上海合晶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
联交易。

    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上海合晶及其子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
则,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合晶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公司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上海合晶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证将依照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合晶公司章程和相关
制度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
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海合晶的资金、利润,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海合晶除
本企业之外的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上海合晶造成的相应损失。

    (3)兴港融创的承诺

    在本企业作为上海合晶的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不含上海合晶及其子公司)将尽量减少与上海合晶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企业(不含上海合晶及其子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
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企业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海合
晶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7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保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合晶章程和相关制度行使相
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
法转移上海合晶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海合
晶除本企业之外的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在本人作为上海合晶的董事、监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上海合晶及其子公司)将尽量减少与上海合晶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含上海合晶及其子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
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合晶章程等有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海
合晶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保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合晶章程和相关制度行
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董事、监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谋取
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海合晶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利润,
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海合晶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 STIC 及 WWIC、合晶科技均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和
违规担保的承诺函》:

    (1)控股股东 STIC 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合晶或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等方式占用或转移上海合晶资金或资产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海合晶或者上海

                                  77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合晶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海合
晶或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要求上海合晶或其控股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合晶公司
章程的要求及规定,确保将来不致发生上述情形,如违反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间接控股股东 WWIC 及合晶科技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合晶或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等方式占用或转移上海合晶资金或资产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合晶公司
章程的要求及规定,确保将来不致发生上述情形,如违反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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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控股股东 STIC 及间接控股股东 WWIC、合晶科技的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本公司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
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确保
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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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在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期间,本公司已依
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本公司所披露信息及
报送的申请文件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报材料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上述申
报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关于股东信息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
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
情况。

十、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及保荐人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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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十一、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
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信息披露违规、
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承诺,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进一步
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作
出的承诺合法、合理,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及时有效。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上述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已经相关责任主体签署,内容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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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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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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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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