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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博股份:金博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4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天祥水晶湾西座
638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7,408,5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7,408,5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2.618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2.618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廖寄乔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7,408,5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     数    (%)     数 (%)
   1      《关于以集中竞      977,74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梨、成宓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
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