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金博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24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629,68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6.81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2,916,254.85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2,971,347.56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9,944,907.29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 天职业字[2022]37166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 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定增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预计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资额 金额 资金额 1 高纯大尺寸项目 1,802,564,607.29 1,802,564,607.29 1,498,109,621.85 83.11% 2 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 800,351,647.56 800,351,700.00 458,758,523.41 57.32%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0 467,028,600.00 467,028,600.00 100.00% 合计 3,102,916,254.85 3,069,944,907.29 2,423,896,745.26 -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项目”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建设完成并 投入使用,公司决定将该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18,382.68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该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截至日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54980188000116983 活期存款 9,022,339.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439210888013018888875 活期存款 516,854.5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 66220078801788669988 活期存款 17,870.43 浙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5510000010120100233782 活期存款 9,596.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新区支行 636267489 活期存款 31,527,591.79 合计 - 41,094,251.94 现金管理产品 - 305,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 346,094,251.94 已签合同待支付金额 - 162,267,492.33 募集资金节余余额 - 183,826,759.61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2 公司“高纯大尺寸项目”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49,810.96万元,已签订合 同待支付金额16,226.7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4,218.75万元以及利息收入净额 4,078.20万元,已支付未置换发行费用85.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节余募集资金 理财收益及利 已支付未 募集资金计划 募集资金累计 已签订合同待 节余合计 项目进 募投项目 金额(D=A-B- 息收入扣除手 置换发行 投资金额(A) 投资金额(B) 支付金额(C) (D+E+F) 展情况 C) 续费后净额(E) 费用(F)) 高纯大尺寸 1,802,564,607.29 1,498,109,621.85 162,267,492.33 142,187,493.11 40,781,987.14 857,279.36 183,826,759.61 已结项 项目 注 1:“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 2:上述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 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 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 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持续优化生产工艺,节约了工程建设、设备 采购和安装成本。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项目”已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高纯大尺寸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8,382.6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高纯大尺寸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 定继续通过募集资金账户进行支付。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 3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 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最大程度发 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定增募投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金博研究 院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整体投入比例达 57.32%。 该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项目用地产权办理、施工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 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4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定增募投项目“高纯大尺寸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同意公司对定增募投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 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其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 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5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 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济赛 陈邦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