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355,469 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3,0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00 万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 600 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 9.37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 34.15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479 人,预留部分授予 600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 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目标值 触发值 归属期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净利润达到 11.90 亿元 2020 年净利润达到 9.52 亿元 首次授 予的限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净利润达到 22.90 亿元 2021 年净利润达到 18.32 亿元 制性股 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净利润达到 34.50 亿元 2022 年净利润达到 27.60 亿元 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净利润达到 22.90 亿元 2021 年净利润达到 18.32 亿元 予的限 制性股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净利润达到 34.50 亿元 2022 年净利润达到 27.60 亿元 票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之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由激励对象所属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共同决定,具 体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个人归属系数(区间) 0.5-1 0.4-0.8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至少达到触发值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天合光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维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4)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 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 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7)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 格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8)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 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 年 1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9)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 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 分 公 司 完 成 登 记 。 2022 年 2 月 19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0)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 立意见。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11)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2)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 登记工作已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登记。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3)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4)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 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5)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 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完 成 登 记 。 2023 年 6 月 2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6)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 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023 年 7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7)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与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独立意见。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 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18)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 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0 年 12 月 24 日 9.37 元/股 2,400 万股 479 600 万股 2021 年 11 月 3 日 34.15 元/股 600 万股 600 0 万股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如下: 归 价格 归属后限制 上市流通 归属数量 属 因分红送转导致归属价格 (元/ 性股票剩余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时间 (股) 人 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股) 数量(股) 数 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公司 2020 年权益分派方案 象中存在员工因离职、 已实施完毕,首次授予价格 2022 年 1 10.08 5,641,432 397 21,583,101 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 由 10.26 元 / 股 调 整 为 月 11 日 标准、未签署授予协议 10.08 元/股。详见公司 2021 等原因,其获授的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天合 2,775,467 股限制性股 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2022 年 2 10.08 67,881 3 21,515,220 票全部作废失效 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月 23 日 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公司 2021 年权益分派方案 象中存在员工因离职、 已实施完毕,预留授予价格 2022 年 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 由 34.86 元 / 股 调 整 为 11 月 17 34.63 1,737,858 536 18,252,470 标准、未签署授予协议 34.63 元/股。详见公司 2022 日 等原因,其获授的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天合 1,524,892 股限制性股 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票全部作废失效 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 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3 年 1 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公司 2021 年权益分派方案 9.85 3,916,954 383 11,192,785 月 31 日 象中存在员工因离 已实施完毕,首次授予价格 2023 年 6 职、绩效考核未达到 由 10.08 元/股调整为 9.85 9.85 183,439 5 11,009,346 月6日 规定标准、放弃归属 元/股。详见公司 2022 年 8 等原因,其获授的 月 26 日披露的《天合光能 3,142,731 股限制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 7 9.85 134,496 1 10,874,850 票全部作废失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月 19 日 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 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注:上述归属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包含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 预留授予部分。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6,355,469 股。同 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5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 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 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 属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净利 2022 年净利润达到 34.50 亿元,公司归属系数 100%;2021 润 36.53 亿元,剔除本次及其 年净利润达到 27.60 亿元,公司归属系数 80%。 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之净利 的数值后为 38.72 亿元,公司 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归属系数 100%。 作为计算依据。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由激励对象所属部门考核与个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人考核共同决定,具体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根据考核结果,第三个归属期 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 共 355 人符合归属条件,其中 好”、“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优秀 204 人,良好 151 人。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个人归属系数 0.5-1 0.4-0.8 0 (区间)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79 名,其中 112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激励计划,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8 名员 工当期考核不合格,该 8 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 效;3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当期归属,该 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 部分作废失效;本次激励对象中吴肖女士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被选举为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 消其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2,480 股;剩余 355 名员工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合计 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82,131 股。 综上所述,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共计 355 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355 名激励对象归属 6,355,469 股限 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 件 的 355 名 激 励 对 象 的 归 属 资 格 合 法 有效 , 可 归 属 的 限 制 性股 票 数 量 为 6,355,469 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24 日 (二)归属数量:6,355,469 股 (三)归属人数:355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9.37 元/股(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 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9.85 元/股调整为 9.37 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三期归属情况 已获授限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制性股票 本次归属限制性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 数量 股票数量(股) 量的比例 (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总经 高纪凡 1,212,240 484,896 40.00% 理 董事、副总经 高纪庆 560,400 112,080 20.00% 理 吴森 财务负责人 217,000 69,440 32.00% 吴群 董事会秘书 155,160 49,651 32.00% 副总经理、核 冯志强 155,160 49,651 32.00% 心技术人员 二、核心技术人员 张映斌 核心技术人员 129,240 41,357 32.00% 陈奕峰 核心技术人员 75,840 30,336 40.00% 全鹏 核心技术人员 60,600 12,120 20.00% 张舒 核心技术人员 60,600 24,240 40.00% 孙凯 核心技术人员 33,480 6,696 20.00% 三、其他关键技术人员 其他关键技术 王乐 129,240 41,357 32.00% 人员 其他关键技术 徐建美 60,600 19,392 32.00% 人员 四、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5,355,080 5,414,253 35.26% (共 343 人) 合计(355 人) 18,204,640 6,355,469 34.91%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79 名,其中 11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激励计划,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作废失效;8 名员工当期考核不合格,该 8 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3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当期归属,该 3 名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当期部分作废失效;本次激励对象中吴肖女士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 象的规定,应当取消其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 72,480 股;剩余 355 名员工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纪凡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 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可转债的行为,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 高纪凡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海纯、吴伟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 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统一为其办理前述股票的归属登记事 宜。 除此以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或债券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 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