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45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开始转股, 截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 1,881 股,转股部分体现在无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 转 股 后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由 2,173,560,162 股 增 加 至 2,173,562,043 股 , 相 应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2,173,560,162 元 增 至 人 民 币 2,173,562,043 元。 2、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 司股本总数由 2,173,562,043 股增加至 2,179,363,918 股,相应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 2,173,562,043 元增至人民币 2,179,363,918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 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 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3、公司于 2023 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开始转股, 1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审议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可转债 累计转股 630 股,转股部分体现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股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2,179,363,918 股增加至 2,179,364,548 股,相应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179,363,918 元增至人民币 2,179,364,548 元。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股本总数由 2,173,560,162 股增加至 2,179,364,548 股,相应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173,560,162 元增至人民币 2,179,364,548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7,356.016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7,936.4548 万元。 第十九条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217,356.0162 第十九条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217,936.4548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一名董事主持。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为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事为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数选举产生。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六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 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度进行了修订。以上制度尚需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