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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芯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11-26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4-05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00 万元~8,0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65.19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930,0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0%
实际回购金额                 40,189,076.23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1.82 元/股~59.66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敏民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
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
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
过 52.02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8,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和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9)。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52.02 元/股(含)调整
为人民币 65.19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9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3,692,700 股的比例为 0.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9.66 元/股,最低价为 31.82
元/股,回购均价 43.2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189,076.23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
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自公司首次披露回
      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3,692,700           100.00        133,692,700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930,000.00          0.70

      股份总数               133,692,700           100.00        133,692,700        100.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930,000 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出售
      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
      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