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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承科技: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
                   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承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承”)将集成

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系列技改项目实施厂房的结构加固工程、消

防工程、楼面及内外墙改造饰面工程委托给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

司实施。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与关联方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

公司按照完工进度确认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07万元,公司按照完工进度向其累计

支付相应工程款607万元。

     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为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

分公司,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邹和清和邹维鹏,邹和清和邹维鹏

系兄弟关系,其中邹维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童茂军的姐夫,因此,湖北东裕市政

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因交易发生时公司未能及时累计计算相关关联交易额度,未及时履行关

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审议,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示同意。2024

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审议,关联董事童茂军回避


                                   1
了表决,本项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2024年4月17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审议,全体监事

一致同意本议案。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计划开展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

系列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交由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承实施。2023 年 10 月 17 日,

上海天承将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系列技改项目实施厂房的

结构加固工程委托给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实施并签署合同,合

同约定工期 90 天,自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止,工程费用为

260 万元。2024 年 1 月 2 日,上海天承将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

剂系列技改项目实施厂房的消防工程、楼面及内外墙改造饰面工程委托给湖北东

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实施并签署合同,合同约定工期 60 天,自 2024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止,工程费用为 450 万元。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

限公司宣恩分公司为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

限公司的股东为邹和清和邹维鹏,邹和清和邹维鹏系兄弟关系,其中邹维鹏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童茂军的姐夫,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因此补充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该

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为 607 万元。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童茂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同意

补充确认前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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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2 年 9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518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邹维鹏

        注册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 153 号(怡江新城)1 幢 A 单元 0702 号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劳务

                        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施工专业作业;建设

                        工程设计;木材采运;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公路管理与养护;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测绘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砌块制造;门窗制造加工;钢压延加工;

                        农作物栽培服务;灌溉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采购代理服务;广告制作;专业

        经营范围        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销售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住宅水电安

                        装维护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园

                        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森林经营和管护;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门窗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销售;

                        土地整治服务;装卸搬运;市政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

                        承包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树木种植经营;

                        人工造林;森林改培;含油果种植;油料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农

                        业园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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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

     企业名称                       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6 日

     注册资本                                           /

       负责人                                        邹和清

     注册地址                               宣恩县珠山镇贡水路 19 号

                        公路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

                        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
     经营范围
                        的施工;道路安全设施的安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

                        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总资产:618.94 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净资产:260.37 万
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
                        营业收入:1898.59 万
       审计)
                        净利润:100.37 万


    (二)关联关系说明

    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为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分

公司,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邹和清和邹维鹏,分别持有 75%和 25%

的股权,邹和清和邹维鹏系兄弟关系,其中邹维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童茂军的姐

夫。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湖北东裕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子公司上海天承与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

恩分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应确认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子公司上海天承与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签署交易合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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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双方不存在交易纠纷。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子公司上海天承委托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就集成电

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系列技改项目进行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为厂房

结构加固、消防工程、楼面及内外墙改造饰面工程。

    (二)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实施工程建设的价格系根据市场行情及实际情况,参照上

海市政信息价,综合评估供应商承建能力,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

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上海天承化学有限公司
  协议主体
               乙方: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

  签署日期     2023 年 10 月 17 日

  合同金额     260 万元

截至公告日累
               260 万元
 计支付金额

               1、 甲方委托乙方就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系列技改

                  项目进行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为厂房结构加固;

               2、 项目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0
  主要条款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90 天;

               3、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260 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12.15 万元,合

                  同为定额定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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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甲方:上海天承化学有限公司
  协议主体
               乙方:湖北东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

  签署日期     2024 年 1 月 2 日

  合同金额     450 万元

截至公告日累
               347 万元
 计支付金额

               1、 甲方委托乙方就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系列技改

                   项目进行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为消防工程、楼面及内外墙改造饰面工

                   程;

  主要条款     2、 项目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4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4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60 天;

               3、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450 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5 万元,合

                   同为定额定价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子公司上海天承实施集成电路功能性湿

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系列技改项目所需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

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在提高项目实施效率的同时保证工程质量,对公

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

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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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子公司上海天承因实施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系列

技改项目,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该关联交易不具有持续性 b。上述关联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客观需要,并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对该事

项一致同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客观需要,并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对该事

项一致同意。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7
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

述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因实施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系列技改项目,与上述

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主要出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和保证工程质量考虑。该关联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且该关联交易不具有持续性,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

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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