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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承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4-08-02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
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
告,并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
以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
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次《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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