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 全资子公司无锡先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先研”)进 行增资和提供借款。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 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 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4]1325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50,595,00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11.29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71,217,55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224,342.9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483 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 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 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序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靖江精密装配零 1 部件制造基地扩 163,771,000.00 163,771,000.00 142,908,846.45 容升级项目 无锡先研设备模 2 组生产与装配基 253,627,000.00 253,627,000.00 221,318,438.54 地项目 无锡先研精密制 3 造技术研发中心 74,652,600.00 74,652,600.00 65,142,894.35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 4 94,949,400.00 94,949,400.00 82,854,163.58 目 合计 587,000,000.00 587,000,000.00 512,224,342.92 二、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的情 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无锡先研 增资 5,000 万元,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全部作为无锡先研注册资 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先研注册资本将由 6,000 万元增加至 11,000 万元,公司对无锡先研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 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先研提供 236,461,332.89 元 借款,借款不计利息,借款期限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 12 个月,借 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 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借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上述增资及借款金额均用于实施“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 配基地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其他募投项目和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增资及借款金额用于上述项目的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其中用于“无锡 向无锡先研 其中用于“无锡先研 序 先研设备模组生 提供募集资 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 合计 号 产与装配基地项 金的方式 心项目”金额 目”金额 向无锡先研 1 50,000,000.00 0.00 50,000,000.00 增资金额 向无锡先研 2 171,318,438.54 65,142,894.35 236,461,332.89 借款金额 合计 221,318,438.54 65,142,894.35 286,461,332.89 三、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先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259DJR1N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游利 成立日期 2021 年 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 9 号环普国际产业园 4 号厂房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 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 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无锡先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1 月 30 日 总资产 7,483.95 9,644.46 净资产 3,947.75 3,571.35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1,845.39 4,555.18 净利润 -1,209.70 -561.19 注:2023 年度数据已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一部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 1-11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无锡先研进行增资和提供借款, 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 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以增资及借款方式向无锡先研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 存放于无锡先研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无锡先研已按 规定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有效监管,同时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无锡先研进行增资和提供借款。本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先 研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 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 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