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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众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4-01-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江苏康众数字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众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终止增加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2,032,257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3.21 元,合 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11,368,684.9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4,026,198.84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447,342,486.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6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截至 2023 年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2
序                                                         6 月 30 日累    6 月 30 日累
              募投项目           诺投资总额 年末累计投
号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进度
                                     (1)      入金额
                                                                (2)          (3)=(2)/(1)
 1 平板探测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1,386.66   1,776.30        4,326.96         20.23%
 2 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0,190.09    592.46          926.72           9.09%
              合计                  31,576.75   2,368.76        5,253.68         16.64%

     三、本次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原因
     为减少设备搬迁成本、集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经公司管理层进一步深入评估和综
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将终止增
加实施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生物纳米园 A2 楼、B3 楼”的规划,继续在原实

                                        1
施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青丘街东、淞北路南”处推进“平板探测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
“研发服务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增加后实施地点               终止增加后实施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青丘街东、淞北路南;
 平板探测器生产基地建                                         苏州工业园区青丘街东、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生物纳米园
 设项目                                                       淞北路南
                        A2 楼、B3 楼
                        苏州工业园区青丘街东、淞北路南;
                                                              苏州工业园区青丘街东、
 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生物纳米园
                                                              淞北路南
                        A2 楼、B3 楼

    四、本次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进一步调整决定,
仅涉及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其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的影响。

    本次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增加实施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生物纳米园 A2 楼、B3 楼”的规划,继续在原实施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青丘街东、
淞北路南”处推进“平板探测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服务中心项目”两个募
投项目建设。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
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2
    本次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本次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终止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曲   娱                   艾    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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