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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2-28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经审慎分析,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
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55 元/股(含),
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本次股份
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方案
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
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王强、王美琪、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