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众医疗:康众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2024-04-20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独
立董事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10:15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经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王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和评价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
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
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针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事项,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
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
我们同意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表决《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制订,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公司经营
现状以及董事分管工作的实际情况,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备合理性,有利
于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相关管
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不存在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同意提名 JIANQIANG LIU、高鹏、张萍、叶晓明、
刘建国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且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同意提名周少华、郭剑光、程星宝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郭剑光为会计专业人士之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
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且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
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制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
性,符合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能够有效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