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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新华)2024-04-20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同时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含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
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
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行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
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如下:

    蒋新华,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
连云港制药厂片剂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连云港制药厂供销公司经理、连云港
天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副董事长;历任江苏恒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连云港天宇健康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康众医疗独立董事。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名              (次)             (次)         (次)         (次)
 蒋新华                             5              5              0            0

    2023 年度,公司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
    报告期内,历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对拟审议事项均进行认真审阅,并结合自
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
人未对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工作会议,本人亲自
出席所有会议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对公司拟补
选非独立董事、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对被提名
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发表了专
业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工作会议,本人亲自
出席所有会议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
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同时发挥独立作用,确保
公司审计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责任和义务。
    (3)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工作会议,本人亲自
出席所有会议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1,200.00 万英镑购买 ISDI30%股权事项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现金
方式购买 ISDI 股权的议案》。本人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依据相关规定充分行使了作为独立董
事、委员的职权,通过现场交流、通讯方式会议等形式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阶段性经营情况,包括产
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募投项目进展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研发情况以及公
司经营所面对的阶段性不利因素等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提出规范
性建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对本人的工作积极配合,充分保障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及委员的知情权与信息获取的“及时性”、“完整性”,为本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
了便利条件。同时,我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行业背景,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
决策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
    三、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关注重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依据公司实际需求进
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
的相关原则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一季
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
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相
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框架,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
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制度规范,保持内控体系良好运行,有效提升了公司法人治
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
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经过对拟补选非独立董事、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背景及工
作经历了解,本人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
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
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
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情况进行了审核,认
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有利于对公司员工
形成长效激励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
票,本人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
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康众医疗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终止实施
激励计划不涉及股票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含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的重要作用,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
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及委
员的规章要求,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3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
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蒋新华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