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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埃科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9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肥埃科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
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
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拥有3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
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及其执
业质量进行了分析和评估,认为该机构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严格
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2、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注册签字会计师就独立性、
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
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客观、准确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

               曹崇延




    委员:

               王翔




    委员:

               唐世悦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