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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迈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0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
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1

普通股股东人数                                                            8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30,821,62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0,821,6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4.832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8326%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荣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0,478,825       99.8515   105,384   0.0457 237,419        0.1029


   2、议案名称:《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0,471,138       99.8482   102,684       0.0445 247,806        0.107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1                            8,330,556        96.0476   105,384       1.2150    237,419       2.7373
       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2                            8,322,869        95.9590   102,684       1.1839    247,806       2.8571
       事务所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舒怡、韩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