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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迈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蔡友良)2024-10-2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迈斯
股票代码:688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友良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股份变动性质:主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21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
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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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威迈斯   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蔡友良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减持深圳威迈斯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行为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蔡友良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1111964******

住所及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住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
股份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
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
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蔡友良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部分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6,314,3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50%。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若此
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
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
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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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威迈斯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22,699,439        5.3923      21,047,939        5.0000
 蔡友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699,439        5.3923      21,047,939        5.00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4 年 10 月 21 日,蔡友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1,65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923%;
           减持实施完毕后,蔡友良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由 22,699,439 股减至 21,047,939
   股,股份比例由 5.3923%减至 5.0000%。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变动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份种类
                                                                     (股)         (%)
蔡友良        集中竞价     2024 年 10 月 21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651,500        0.3923
                               合计                                  1,651,500        0.3923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
   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上表“变动比例”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友良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
   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信息。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21 日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            上市公司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
   上市公司名称
                        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技大楼 501 之一
     股票简称                  威迈斯                  股票代码                      688612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蔡友良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务人住址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无 √
      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                                  是             否 √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2,699,439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5.3923%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持股变动数量:1,651,50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变动比例:0.3923%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21,047,939 股
      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不适用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否                        不适用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12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不适用
    要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21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