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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迈斯: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11-27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0 月 10 日~2025 年 10 月 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92,894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458%
累计已回购金额                 4,995,832.05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5.71 元/股~26.0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本次回购公司拟
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
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
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
2024 年 10 月 15 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0)。
    因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7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新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6859943),该账户仅用于使用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如下:
             证券账户号码                          回购资金来源
             B886820009                              自有资金
             B886859943                              专项贷款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 192,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6.00 元/股,最低价为 25.7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5,832.05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安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