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 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5 普通股股东人数 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08,823,89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08,823,8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9.629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629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08,743,115 99.9613 78,639 0.0377 2,140 0.0010 2、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08,743,415 99.9615 78,639 0.0377 1,840 0.0009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08,742,115 99.9608 78,639 0.0377 3,140 0.0015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08,743,415 99.9615 78,639 0.0377 1,840 0.0009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序号 (%) 关于选举万仁春为第三届 3.01 208,620,340 99.9025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钧为第三届董 3.02 208,611,928 99.8985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冯颖盈为第三届 3.03 208,619,931 99.9023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杨学锋为第三届 3.04 208,611,929 99.8985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序号 (%) 关于选举黄云为第三届董 4.01 208,618,227 99.9015 是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蒋培登为第三届 4.02 208,611,926 99.8985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叶晓东为第三届 4.03 208,619,927 99.9023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序号 (%) 关于选举张昌盛为第三届 5.01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208,624,125 99.9043 是 议案 关于选举张晓卫为第三届 5.02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208,611,926 99.8985 是 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1 35,490,676 99.7729 78,639 0.2211 2,140 0.0060 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 2.01 35,490,976 99.7738 78,639 0.2211 1,840 0.0052 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2.02 35,489,676 99.7701 78,639 0.2211 3,140 0.0088 则》的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 2.03 35,490,976 99.7738 78,639 0.2211 1,840 0.0052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选举万仁春为第三 3.01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35,367,901 99.4278 议案 关于选举刘钧为第三届 3.02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35,359,489 99.4041 案 关于选举冯颖盈为第三 3.03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35,367,492 99.4266 议案 关于选举杨学锋为第三 3.0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35,359,490 99.4041 议案 关于选举黄云为第三届 4.01 35,365,788 99.4218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蒋培登为第三 4.0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35,359,487 99.4041 案 关于选举叶晓东为第三 4.0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35,367,488 99.4266 案 关于选举张昌盛为第三 5.01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5,371,686 99.4384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晓卫为第三 5.02 35,359,487 99.4041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4、5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雪、邓舒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