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4-
064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
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
将本次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延行先生、吴俊女士、吴
东先生、何锐先生、陈水利先生、朱昌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同意提名高绍福先生、陈清林先生、沈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介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高绍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已参加培训并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陈清林先生和沈协先生尚未完成独
立董事培训,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
训。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
将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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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
事会同意提名叶美萍女士、马丽雅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全
员大会并选举黄政堤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
监事黄政堤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
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
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候选人陈延行先生于 2023 年 10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
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
分。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考虑陈延行先生为公司创始人,同时其通过持续学
习、合规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律法规意识,选举陈延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本次换届完成后,马丽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林晓月女士、
陈旻女士、邵宜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许坤明先生、周璐女士不再担任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
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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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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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延行先生:1974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罗普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集美大学校董、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2014 年被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共
青团厦门市委员会评选为“厦门市首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创业类人才 A
类”;入选科技部 2015 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荣获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6
年“厦门市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奖;2017 年荣获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第九批拔尖人才”;2018 年入选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三
批福建省特殊支持“双百计划”等荣誉。先后担任厦门市政协委员(第十二届、
第十三届)、厦门市工商联常委、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秘书长等职务。
陈延行先生长期致力于图像信息处理在安全领域应用的研究,为国家科技部专家
库专家。
陈延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801,35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18%。陈延行先生于 2023 年 10 月受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除上述情况外,陈延行先生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吴俊女士: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职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职于厦门信息港智安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罗普特(厦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前
身)战略发展中心总监。2019 年 1 月 2022 年 1 月,担任公司战略发展中心总监、
监事会主席。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俊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厦门恒丞誉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5,268 股,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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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0,000 股。吴俊女士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俊女士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受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除上述情况外,吴俊女士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吴东先生:195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198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职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历
任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曾任中国物理学会 X 射线衍射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中国晶体学会理事。2024 年 1 月
至今,担任安徽国科仪器科技有限公司科学专家顾问。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
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目前,吴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80 股,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吴东先生与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东先生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受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除上述情况外,吴东先生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何锐先生:197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 年 7 月至今,在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现为高级合伙人。
曾担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
事。
截至目前,何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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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关系。何锐先生于 2023 年 10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
律处分。除上述情况外,何锐先生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朱昌霖先生:198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
经济和金融学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曾任宁
波汇聚福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方瑞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昌霖先生长期专注企业投融资业务领域,涉及股权投资、
国企混改、不良资产处置、财务顾问等,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截至目前,朱昌霖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朱昌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6、陈水利先生:195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集美大学二级教授,毕业于
厦门大学数学专业,作为厦门市重点引进人才调入集美大学任教,被评为享受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首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湖北
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获得全国教育工会“全国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厦
门市总工会“劳动模范”、福建省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教学名师奖、
陈嘉庚教育基金会突出贡献奖、福建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集美大学百年校
庆奖教金。
陈水利先生先后任集美大学理学院副院长、院长、集美大学教务处处长、集
美大学诚毅学院科研促进部主任、集美大学罗普特人工智能学院(省级现代产业
学院)执行院长。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陈水利先生主要从事格上拓扑学、模糊信息处理、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研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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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现为国际学术期刊《TheJournalofFuzzyMathematics》常务编委及审稿中心主
任、国际学术期刊《NewMathematicsandNaturalComputation》编委、福建省公共
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会长、福建省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福建省人工智能学会监
事长、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委员。
陈水利先生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成员承担了国家 863 项目、国家支撑计划项
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部级产学研重大科技专项等纵向课题 20 多
项,以及 20 多项横向应用课题的研究工作。已在《InformationSciences》、
《FuzzySetsandSystems》等国内外 30 多种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40 多篇。
获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金奖 1 项、福建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 1 项、陕西省高
等学校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 1 项、厦门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 项,编著出
版四本研究生和本科生教材。
截至目前,陈水利先生,已获公司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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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绍福先生: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集美大学教授,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 8 月至今历任集美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系主任、审计
系主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目前担任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硕
士研究生导师,成记泰达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厦门盈趣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主板)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闽台审计研究中心副主任、集美大学现代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省级一流本科专
业建设点(审计学专业)负责人。社会兼有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全国普通高
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教育部产学
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评审专家、全国审计学专业教育联盟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
会员、福建省新文科建设专家库专家、福建省会计人才库专家、厦门市会计学会
常务理事、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
高绍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陈清林先生: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集美大学教授,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至今历任集美大学轮机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2013 年
和 2020 年分别担任意大利热那亚大学访问学者和英国曼切斯特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方向为并联机器人、游艇设计、建造与结构可靠性研究。目前为中国机
械工程学会可靠性工程分会理事、福建游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福建省
游艇发展协会智库专家、厦门市集美区首席技术顾问。曾获得交通部木兰奖、福
建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等荣誉。
陈清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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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沈协先生:1988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导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1 年至今担任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讲师、
法律系主任、硕士生导师(法律硕士、体育学硕士、体育硕士),主要研究方向
为民商法、智能科技法、体育法、国际经济法(含海商法)、环境资源法、文化
法、社会治理与法治等领域。目前兼任集美大学学校法律顾问、华安县法律顾问、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海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厦门市
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市法学会体育与影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
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理事、湖里区
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鹭江讲坛”报告
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厦门市心欣幼儿园法治副园长、中共集美大学海
洋文化与法律学院民商与海商法党支部委员。曾被认定为认定为“福建省 C 类高
层次人才”、“厦门市骨干人才”、“厦门市 C 类高层次人才”等荣誉。
沈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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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叶美萍女士:195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集美大学党委副书记、校工会
主席、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党委书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会副理事长、
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理事、集美陈嘉庚研究会会长、集美学校校友会副会长,
现任集美大学校友会监事长。曾多次当选为中共厦门市党代会代表、中共福建省
党代会代表及省、市政协委员,并先后荣获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教金和突出
贡献奖、厦门市“三八”红旗手、厦门市校长管理奖。至今共发表高校管理类论
文 21 篇。
截至目前,叶美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叶美萍女士于 2023 年 10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的纪律处分。除上述情况外,叶美萍女士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马丽雅女士: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5 年至今任广东天骏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
年至今,任北京华亚和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至今任上海
临港弘博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 年 1 月 2024 年 12 月,担任公司
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马丽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马丽雅女士于 2023 年 10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
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
报批评的纪律处分。除上述情况外,马丽雅女士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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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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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政堤先生:197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08 年 9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职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担任
分公司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职于罗普特(厦门)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担任总监;2019 年 1 月 2024 年 12 月,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
截至目前,黄政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560 股股份。黄政堤先生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政堤先生于 2023 年 10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受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除上述情况外,黄政堤先生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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