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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4-06-1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阳
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阳光诺和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阳
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1629 号),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并
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3,744,69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255,30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涉及限售股股东
数量为 1 名,为公司董事长利虔先生。IPO 前取得的股份数量为 22,069,500 股,
经公司 2022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持股数量变为 30,897,3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7.5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将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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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根据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新增股份 32,000,000 股,公
司总股本由转增前的 80,000,000 股变更为转增后的 112,000,000 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
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2)。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12,000,000 股,利虔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变动为 30,897,300 股,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27.59%。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
的股份除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
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
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的,本人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
间(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为准)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届满后半年为
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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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申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0,897,300 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占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7.59%。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
       部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司总股本比例        (股)              (股)
 1            利虔                30,897,300             27.59%          30,897,300                0
         合计                     30,897,300             27.59%          30,897,3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30,897,300                       36
                     合计                            30,897,300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阳光诺和限售股份持有人
       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
       机构同意阳光诺和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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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于洋                       于春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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