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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呈和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03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6501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
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1
 普通股股东人数                                                                  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6,795,40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6,795,4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966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9662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帐户中股份数为 2,844,565 股,上述股份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仝佳奇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余志亮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6,714,615       99.8948          72,110         0.0939        8,682            0.0113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
                                 8,714,615      99.0814      72,110    0.0987      8,682        0.8199
        项目产能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律师:谈凌律师、陈晓璇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