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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宇医疗:翔宇医疗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1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2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14 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李治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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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安排。
    4、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
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
好地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
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
    表决情况: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关联监事赵雪贝女士的配偶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
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河南
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
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
    表决情况: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关联监事赵雪贝女士的配偶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
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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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
监事。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
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关联监事赵雪贝女士的配偶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
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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