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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恒生物: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4-10-24  

股票简称:华恒生物                            股票代码:688639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Huaheng Biotechnology Co., Ltd.
            (发行人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郭恒华                   郭恒平                   张学礼




      张冬竹                   樊 义               MAO JIANWEN
                                                     (毛建文)




      张奇峰                   吴 林                WANG FUCAI
                                                     (王富才)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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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郭恒华                   郭恒平                   张学礼




      张冬竹                   樊 义               MAO JIANWEN
                                                     (毛建文)




      张奇峰                   吴 林                WANG FUCAI
                                                     (王富才)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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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郭恒华                   郭恒平                   张学礼




      张冬竹                   樊 义               MAO JIANWEN
                                                     (毛建文)




      张奇峰                   吴 林                WANG FUCAI
                                                     (王富才)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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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刘 洋                    汪 艳                   沈云琴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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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
       人员签名:
                               唐思青                刘忠诚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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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
       人员签名:
                               唐思青                刘忠诚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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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释义 .................................................................................................................................................. 8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0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3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2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3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 33

       二、本次对公司的影响 ......................................................................................................... 34

第三节             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7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 37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 3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8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39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0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41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42

       发行人律师声明..................................................................................................................... 43

       审计机构声明......................................................................................................................... 44

       验资机构声明......................................................................................................................... 4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46

       一、备查文件......................................................................................................................... 46

       二、查阅地点......................................................................................................................... 46

       三、查阅时间......................................................................................................................... 46




                                                                           7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
人、华恒生物、上市   指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本次向特定对   指
                          A 股股票的行为
象发行、本次发行
保荐人、保荐人(主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兴业证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对象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9 名投资者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行与承销方案》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认购邀请书》       指
                          购邀请书》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申购报价单》       指
                          购报价单》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认购协议》         指
                          认购协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
《缴款通知书》       指
                          款通知书》
《公司章程》         指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股东大会             指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8
监事会               指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Huaheng Biotechnology Co., Lt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5 年 4 月 13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5 日
注册资本                      22,860.1487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股票简称                  华恒生物
A 股股票代码                  688639
法定代表人                    郭恒华
公司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公司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 197 号
电话                          0551-65689046
网址                          http://www.huahengbio.com/
                              生物工程技术开发、转让;精细化工产品(除危险品)、
经营范围                      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
                              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10
    3、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2023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72,707.09 万元(含本数)”
调整为“不超过 168,857.09 万元(含本数)”。

    发行人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5 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
15,718.00 万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3,252.00 万股调整为不
超过 4,715.40 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2023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 年 8 月 29 日,前述股份归属登记
手续已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5,754.018 万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
量由不超过 4,715.40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4,726.2054 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的 30%。

    2024 年 6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 年 7 月 3 日,前述股份归属登记工
作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57,540,180 股增加至 157,810,315 股。

    2024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
转增 0.45 股,共计转增 70,791,172 股,分配后总股本为 228,601,487 股。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 4,726.2054 万股调整为不超
过 6,858.0446 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2024 年 9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公司本

                                    11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68,857.09 万元(含本数)”
调整为“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本数)”。

       4、延长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限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情况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延长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限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延长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
限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流程

    2024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4 年 7 月 1 日,发行人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4〕988 号《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批复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10 月 18 日出具的《验证
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01 号),截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2 时止,兴
业证券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81.40
元。




                                      12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兴业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尚未收取的保荐及承
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 688,199,981.40 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账户。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10 月 21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02 号),截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2 时止,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81.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6,190,921.91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发 行 人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83,809,059.4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1,122,510.00 元,
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662,686,549.49 元。

    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等程序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
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
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
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122,510 股,
发行规模为 699,999,981.4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13
       (三)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27.15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
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
人和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
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33.14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22.06%。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
定。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81.40 元,保荐及承销费、律师费、审计
及验资费、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共计 16,190,921.91 元(不含增值税),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83,809,059.49 元。

    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13,200,000.00
律师费用                                                        1,5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00,000.00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                                     190,921.91
                    合计                                       16,190,921.91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
为 9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



                                   14
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
 1                                   6,035,003     199,999,999.42        6
        基金有限公司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
 2                                     905,250      29,999,985.00        6
        公司
        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
 3      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         4,526,252     149,999,991.28        6
        (有限合伙)
        湖北文旅资本控股有限
 4                                   1,508,750      49,999,975.00        6
        公司
        长沙湘江基石创新发展
 5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414,001      79,999,993.14        6
        伙)
        广州朗润坤合投资中心
 6                                     814,725      26,999,986.50        6
        (有限合伙)
        广州粤凯医健股权投资
 7                                     603,500      19,999,990.00        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
 8                                   3,017,501      99,999,983.14        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
 9                                   1,297,528      43,000,077.92        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1,122,510     699,999,981.40        -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
伙。

       (七)上市地点
                                       15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于限售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
案》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
诺函》等发行相关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自《发行与承销方案》《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单》报备上交所后,发行人新增收到 22 名投资者的
认购意向。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新增收
到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新增发送《认购邀请
书》及附件材料的投资者如下: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单
    1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刘燕
    3      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董卫国
    5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朱蜀秦
    7      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安徽省丰禾高新大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张宇
   10      首都大健康产业(北京)基金(有限合伙)
   11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王先远
   13      莫子锋
   14      长沙湘江基石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      卢秀兰
   16      李文国
   17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陆金学

                                      16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单
   19      合肥市种业之都建设及科技强农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      吴晓琪
   21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发行申购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前,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
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不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27 家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19 家证券公司、15 家保险公司以及 107 名其他投资者,共计
174 名特定对象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对象的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
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
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
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
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亦不存在“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席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做出保
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4 年 10 月 14 日 9:00-12:00,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共有 47
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
名投资者未提供有效的申购文件、3 名投资者未提供有效的申购文件且未按时
缴纳认购保证金,其余 43 名投资者均及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

                                     17
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符合条件的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
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
间为 27.15 元/股-36.66 元/股。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报价     申购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是否有效申购
                                               (元/股)      (元)
 1      王先远                                      32.24    24,000,000.00          是
                                                    27.51    73,300,000.00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27.33    79,300,000.00
 3      李文国                                      28.00    60,000,000.00          是
                                                    31.65    25,000,000.00
 4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是
                                                    28.32    40,000,000.00
                                                    29.00   127,000,000.00
 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27.16   147,000,000.00
        苏州苏新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6                                                  31.98    21,000,000.00          是
        伙)
        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7                                                  33.93   150,000,000.00          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8.96    20,000,000.00
 8                                                                                  是
        伙)-吉富新动能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8.51    20,000,000.00

        广州粤凯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33.32    20,000,000.00
 9                                                                                  是
        合伙)                                      32.22    30,000,000.00
                                                    30.65   150,000,000.00
 10     UBS AG                                      29.99   200,000,000.00          是
                                                    28.32   244,000,000.00
                                                                             泉果基金桃源一期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11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30    50,000,000.00
                                                                             划为无效申购,其
                                                                               余为有效申购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高新毅                                  否,未提供有效申
 12                                                 30.98    23,000,000.00
        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购文件
 13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28.21    20,000,000.00          是
 14     泰康资产丰鑫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27.15    20,000,000.00          是

        首都大健康产业(北京)基金(有限合          28.40   300,000,000.00
 15                                                                                 是
        伙)                                        31.55   200,000,000.00
                                               18
                                              申购报价     申购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是否有效申购
                                             (元/股)      (元)
                                                  32.67   100,000,000.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
 16                                               28.21    40,000,000.00        是
       分红产品
 17    陆金学                                     30.58    22,000,000.00        是
       合肥市种业之都建设及科技强农发展基
 18                                               33.14    20,000,000.00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
 19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        29.80    20,000,000.00        是
       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
 20    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        28.80    20,000,000.00        是
       产品”)
 21    广州朗润坤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3.32    27,000,000.00        是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
 22                                               27.15    20,000,000.00        是
       划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
 23                                               28.00    20,000,000.00        是
       置型投资账户
 24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60    30,000,000.00        是
 25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90   100,000,000.00        是
 26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8.50    60,000,000.00        是
                                                  28.88    20,000,000.00
 27    张宇                                                                     是
                                                  27.27    30,000,000.00
       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3.10    20,000,000.00
 28                                                                             是
       (有限合伙)                               29.70    30,000,000.00
                                                  36.66   200,000,000.00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34.99   200,000,000.00        是
 29
                                                  29.87   200,000,000.00
 30    刘燕                                       28.05    20,000,000.00        是
       长沙湘江基石 创新发展基金 合伙企业
 31                                               33.32    80,000,000.00        是
       (有限合伙)
                                                  36.66    30,000,000.00
 32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99    30,000,000.00        是
                                                  29.87    30,000,000.0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医疗        27.51    20,000,000.00
 33                                                                             是
       科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7.15    25,000,000.00
                                                  30.98    26,600,000.00
 3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84   106,300,000.00        是
                                                  27.99   139,120,000.00

 35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        27.30    28,000,000.00        是

                                             19
                                                 申购报价        申购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是否有效申购
                                                (元/股)         (元)
        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9.10       25,000,000.00

                                                     30.01       20,000,000.00

                                                     27.30       28,000,000.00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
 36                                                  29.10       25,000,000.00          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
                                                     30.01       20,000,000.00

                                                     27.30       22,000,000.00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
 37                                                  29.10       21,000,000.00          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
                                                     30.01       20,000,000.00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38                                                  33.14      100,000,000.00          是
        合伙)
        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39                                                  33.14      100,000,000.00          是
        合伙)
        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40                                                  33.14      100,000,000.00          是
        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
 41                                                  29.66       20,000,000.00          是
        司-沣途沣泰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42     湖北文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3.93       50,000,000.00          是
 43     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00       20,000,000.00          是
 44     吴晓琪                                       27.15       20,000,140.50          是
 45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29.00       20,000,000.00   否,未提供有效的
 46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产品            29.00       20,000,000.00   申购文件且未按时
 47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产品            29.00       20,000,000.00    缴纳认购保证金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
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3.14 元/股,发行数量为 21,122,51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81.40 元,未
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与承销方案》规定的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9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月)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
 1                                            6,035,003        199,999,999.42          6
        基金有限公司

                                                20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月)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
 2                                      905,250      29,999,985.00        6
        公司
        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
 3      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          4,526,252     149,999,991.28        6
        (有限合伙)
        湖北文旅资本控股有限
 4                                    1,508,750      49,999,975.00        6
        公司
        长沙湘江基石创新发展
 5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414,001      79,999,993.14        6
        伙)
        广州朗润坤合投资中心
 6                                      814,725      26,999,986.50        6
        (有限合伙)
        广州粤凯医健股权投资
 7                                      603,500      19,999,990.00        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
 8                                    3,017,501      99,999,983.14        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
 9                                    1,297,528      43,000,077.92        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1,122,510     699,999,981.40        -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
《实施细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投资者均在《认购
邀请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上
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
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
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
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
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
定。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21
    1、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世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31 日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60 号 B
座 14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RXWQM8Y

    主要办公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高新区管委会 B 座 14 楼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6,035,003 股

    限售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合肥创新产业
园二期 E1 栋 856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Y493XT

    主要办公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高新区管委会 B 座 14 楼

                                    22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经营管理、投资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05,250 股

    限售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非法人商事主体【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金辉西路 8 号之 5 栋一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35AMG62K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金辉西路 8 号之 5 栋一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4,526,252 股

    限售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湖北文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威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10 日

                                    23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生物创新园 C4 栋 1
楼 1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RHFM13

    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
17 栋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和并购;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
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508,750 股

    限售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长沙湘江基石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维)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110 万元

    成立日期:2023 年 1 月 6 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 号湘江基金小镇 2#
栋 2 层 204-38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C72T6548

    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江财富金融中心 A 座 11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414,001 股

    限售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4
    6、广州朗润坤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朗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朝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3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 1 号 403 房-J0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80376621K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 SOHO 东区 4 号楼 1504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814,725 股

    限售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广州粤凯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卓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 2008 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5G4E5R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 20 楼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603,500 股
                                    25
     限售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申创产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安红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386,4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8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1352 弄 11 号 1 幢 203B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B8UDC6G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 55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017,501 股

     限售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申创申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
表:胡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3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D0WQNK6Q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 55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297,528 股

     限售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
排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
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
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
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
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



                                   27
的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
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湘江基石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广州朗润坤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粤凯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申晖
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管理人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
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文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
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所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履行相
关登记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
关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
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
务管理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

                                 28
《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
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I、专业投资者 II 和专业投资者
III,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保守型(最低类
别)、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C5-积极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仅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4-相对积极型及以上的投资者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经联席主承销商确
认符合核查要求后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文
件》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
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号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
3                                               专业投资者 I            是
     业(有限合伙)
4    湖北文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I           是
     长沙湘江基石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5                                               专业投资者 I            是
     伙)
6    广州朗润坤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专业投资者 I            是
7    广州粤凯医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专业投资者 I            是
8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专业投资者 I            是
9    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专业投资者 I            是


     经核查,上述 9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对
象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9
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
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发行对象申购金额未超过发行对象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
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保荐代表人:郭飞腾、饶毅杰

    项目组成员:刘祖运、刘珈伶、王东林、丁祥泽、区绮琳、罗嘉伟

    法定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10 层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传真:021-68583116

    (二)联席主承销商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经办人:王家骥、曹晴来、沈明

    法定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960

                                   30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经办人:黄超、于良瑞、曾福杰、胡旻杰

    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电话:0571-87825677

    传真:0571-87825677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卢贤榕

    经办律师:李洋、程帆、乔华珊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5 楼安徽天禾
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四)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熊延森、何善泉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五)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肖厚发
                                   31
    签字注册会计师:熊延森、何善泉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3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性
              证券账户名称                                             条件股份数
号                                    (股)         (%)      质
                                                                       量(股)

                                                              境内自
1                郭恒华               45,227,285    19.78                63,075
                                                                然人
     合肥市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2                                     22,780,485     9.97      其他        -
               限合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
3    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116,675      3.99      其他        -
                   金
                                                              境内自
4                张学礼               7,540,341      3.30                63,075
                                                                然人
                                                              境内非
5       安徽恒润华业投资有限公司      7,268,422      3.18     国有法       -
                                                                  人
     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   5,122,888      2.24      其他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自
7                郭恒平               5,049,293      2.21                  -
                                                                然人
8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4,872,081      2.13       其他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
9    德均衡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4,685,035      2.05      其他        -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
10                                    3,761,265      1.65      其他        -
     施罗德启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 2024 年 10 月 10 日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33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证券账户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股份数
号                                          (股)            (%)
                                                                                           量(股)

1                 郭恒华                    45,227,285        18.11       境内自然人       63,075

      合肥市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2                                           22,780,485        9.12           其他              -
                限合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
3     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116,675         3.65           其他              -
                    金

4                 张学礼                    7,540,341         3.02        境内自然人       63,075

                                                                          境内非国有
5        安徽恒润华业投资有限公司           7,268,422         2.91                             -
                                                                              法人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
6                                           6,035,003         2.42         国有法人       6,035,003
                    司
      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        5,122,888         2.05           其他              -
            伙企业(有限合伙)

8                 郭恒平                    5,049,293         2.02        境内自然人           -

9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4,872,081         1.95           其他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
10    德均衡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4,685,035         1.88           其他              -
                  投资基金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
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21,122,51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变动数量
      类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
                     252,300        0.11%        21,122,510           21,374,810       8.56%
      件股份


                                            34
 无限售条
                 228,349,187     99.89%                 -   228,349,187    91.44%
   件股份

   合计          228,601,487    100.00%        21,122,510   249,723,997   100.00%

   注:以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模拟计算。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
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
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
基于公司现有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化经验,充分发挥公司已搭建的合成生物技术
研发平台、完善的生物制造核心技术体系以及先进的生物制造能力,进行生物
基新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将有效提升公司的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打开公司
业务增长空间,从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
向和战略布局。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
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
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
展。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
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35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
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
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
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亦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36
 第三节 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财通证
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
批程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
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88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
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财通证
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
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
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
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
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
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

    1、华恒生物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华恒生物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
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均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
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订《认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相关过程符合《注册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华恒生
物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4、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
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5、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公正、公平、合法、有效;

    6、华恒生物尚需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股份登记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
司章程等手续。




                                 38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39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郭飞腾                    饶毅杰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0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1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章启诚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2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李 洋                       程 帆




                               乔华姗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卢贤榕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43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
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
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熊延森                     何善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
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熊延森                     何善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 197 号

    电话:0551-6568904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10 层

    电话:021-20370689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6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