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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欧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2024-12-31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欧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浩欧博拟使用自有资金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
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415 号),浩欧博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76.4582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5.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585.92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46.58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2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49,6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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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60,881.80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预计募集    调整后募集
序                                                            募集资金累计已     投入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使用规    资金使用规
号                                                                投入金额         度%
                                      模            模
     6840   新建年产 120 万盒自
     体外   身免疫性疾病体外        25,818.30     23,575.84         24,588.37     104.29
     诊断   诊断试剂项目
     试剂   新建年产 90 万盒过
1    生产   敏性疾病体外诊断        21,562.58     21,562.58         22,479.30     104.25
     及研   试剂项目
     发新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
     建项                            9,576.70      4,508.15          2,685.97       59.58
            研发中心项目
     目
     营销及服务网络平台扩建
2                                    3,924.22             -
     项目
             合计                   60,881.80     49,646.58         49,753.6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投资进度大于 100%是由于投入金额中含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所致。

       三、拟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原因

     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系
针对“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在公司的积极推进下,于 2024 年 12
月基本完成研发中心项目涉及的相关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设备的购买等基础工
作,研发中心所涉及具体研发项目具备了实施的前提条件。后续该项目的募集资
金主要投向具体研发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原因如
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研发项目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工资、奖金等人工费
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工资、奖金
等薪酬费用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进行支付。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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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
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及分公司每
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
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
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三)募投项目涉及研发材料或设备采购、办公费、水电费等开支,较为繁
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
响公司运营效率;

    (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
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
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
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
单,注明付款方式及相应须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

    (二)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根据经办部门提供的付款方式信
息,以自有资金方式进行款项支付,并收集相关支付单据;

    (三)综合考虑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由财务部汇总后发起置换申请流
程,经公司内部流程审批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
司一般资金账户,同时通知并报送保荐机构备案;

    (四)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逐笔记载募集
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
应的募投项目;

    (五)保荐机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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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款项支付的实际
需求,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
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能够保证募
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审
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核查意见


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自
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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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圣虎                     董雪松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