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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气风电:股东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08-14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115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2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21,159,76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21,159,7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1.587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1.587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银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记名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陈术宇先生、董事兼总裁王勇先生、
董事兼副总裁吴改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丁炜刚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王红春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黄锋锋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19,617,221 99.8122 1,351,592 0.1646 190,952 0.023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补选第二
         届董事会
                    8,826,847 85.1241 1,351,592 13.0344 190,952 1.8415
         董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涉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贺琳菲、张颖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