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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石化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 B6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0,686,4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0,686,4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0.016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0.01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包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0,641,501 99.9260       44,899      0.074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比例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
1      《关于控股子公     5,124,936      99.1315     44,899     0.8685     0      0
       司拟申请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家武律师、徐施峰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
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