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碧兴物联: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4-12-14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碧兴物
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碧兴物联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9日签发的《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00股,并于2023年8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8,518,900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908,07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610,82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
东数量为2名,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947,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64%。限
售期为自2021年12月22日起36个月且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限售期即将
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2月2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
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1/4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有关承诺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自然人股东梁辉、陈亦力出具的有关承诺如下:
      “自 2021 年 12 月 22 日起 36 个月内且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
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
的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
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947,22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1.2064%,限售期为自2021年12月22日起36个月且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因2024年12月22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梁辉                  588,889               0.7500          588,889             0
  2     陈亦力                358,333               0.4564          358,333             0
         合计                 947,222               1.2064          947,222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自 2021 年 12 月 22 日起 36 个月
  1      首发限售股                            947,222
                                                         且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合计                                947,222                                      -




                                         2/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
已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做出的承诺;公司本
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