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独立董事刘桂建先生、徐淑萍女士、许春芳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刘桂建先生、徐淑萍女士、许春芳女士的兼职、任职 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 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