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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霍莱沃: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4-03-07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许霞女士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许霞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许霞女士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表决意见均为同
意。
    征集人许霞女士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对公司员工的长
效激励机制,有利于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员工的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
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 498 号 1 号楼 2 楼会议室 214。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4 年 3 月 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
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
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
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 498 号 16 号楼 2 楼
    联系电话:021-50809715
    联系人:申弘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
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
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
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
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
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
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
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但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
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除外。
    (五)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
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
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
授权委托无效。
    (六)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
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
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
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许霞
                                                              2024 年 3 月 7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
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
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霞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
决权。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1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2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3
           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
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