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莱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23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 498 号 1 号楼 2 楼会
议室 214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9,916,97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9,916,9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621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621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建华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曾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
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申弘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张捷俊先生因
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9,874,508 99.9149 42,471 0.0851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9,874,508 99.9149 42,471 0.0851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9,874,508 99.9149 42,471 0.0851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4,932,198 99.1462 42,471 0.8538 0 0.0000
(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 4,932,198 99.1462 42,471 0.8538 0 0.0000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3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4,932,198 99.1462 42,471 0.8538 0 0.0000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不
存在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行使股东表决权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陈复安、范馨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