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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霍莱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莱珍投资)2024-10-23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霍莱沃
    股票代码:6886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莱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 921 弄 2 号 O 区 115 室(上海
富盛经济开发区)


    股份变动性质: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
及实际控制人原一致行动人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宜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
变动超过 5%。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
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霍莱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权益变动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霍莱沃、公司、上市公司       指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莱珍投资                     指     上海莱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莱磁投资                     指     上海莱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米仓                     指     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莱力投资                     指     上海莱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及实际控制人原一致
本次变动、本次权益变动        指
                                    行动人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宜,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指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莱珍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周建华先生
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            指
                                    变更为嘉兴米仓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如出现总计数与所列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上海莱珍投资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有限合伙)
                                         现 执 行 事 务 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
原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建华
                                         合伙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28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X2QC5F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 921 弄 2 号 O 区 115 室(上海富
注册地址
                      盛经济开发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及莱珍投资作为
实际控制人原一致行动人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宜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超
过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其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莱珍投资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2,800,000 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7.57%;莱珍投资与周建华先生、莱
磁投资、周菡清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前,周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10,200,000 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27.57%;莱磁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800,000 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2.16%;周菡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3.24%。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主体与莱珍投
资合计持有公司 15,000,000 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40.5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股本总数、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0.4 股,公司股本总数增加 14,8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 1,120,000 股,持股比例不变。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合计
120,120 股限制性股票并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数增加 120,120 股。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2%。
    3.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合计 27,650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公司
股本总数增加 27,65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不变。
    4.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合计
10,850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数增加 10,85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1%。
    5.公司于 2023 年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0.4 股,公司股本总数增加 20,783,448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 1,568,000 股,持股比例不变。
    6.莱珍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周建华先生变更为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莱珍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前,莱珍投资与周建华先生、上海莱磁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菡清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莱珍执行事务合伙人变
更后,周建华先生不再通过莱珍投资间接控制公司股份,莱珍投资不再与周建华先
生及上述其他主体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莱珍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事项不涉及各
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
    本次莱珍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前后,莱珍投资及周建华先生、莱磁投资、周
菡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前  本次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莱珍投资             5,488,000     7.54%       5,488,000     7.54%
周建华             19,997,390    27.49%
                                         不再被认定为与莱珍投资存
莱磁投资             1,568,000     2.16%
                                         在一致行动关系
周菡清               2,352,000     3.23%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上市交
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住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莱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娟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22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
                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霍莱沃                    股票代码     688682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
               上海莱珍投资合伙企业(有 信 息 披 露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921 弄 2 号 O 区 115 室(上
               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名称                                                   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
权益变动方式
             定□ 继承□    赠与□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本变动事项及莱珍投资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宜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持股数量:2,800,000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比例:7.57%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5,488,000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比例:7.54%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1.公司于 2022 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持股数量增加,比例不变;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
               次归属:持股数量不变,比例被动稀释;
               3.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
               次归属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持股数量不变,比
在上市公司中拥
               例被动稀释;
有权益的股份变
               4.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
动的时间及方式
               次归属:持股数量不变,比例被动稀释;
               5.公司于 2023 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持股数量增加,比例不变;
               6.莱珍投资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各方持股数量不变,信息披露义务
               人与周建华先生、莱磁投资、周菡清女士等主体不再被认定为具有一
               致行动关系。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不适用
12 个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莱珍投资)》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莱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娟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