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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霍莱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2024-12-21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莱沃”)
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霍
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8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45.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291.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
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5,239.9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051.0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2027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截至 2024 年 6 月
                       募投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号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
  1     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产业化项目           16,148.28               288.71
  2     5G 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         6,835.66             2,559.46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0,348.39             5,055.33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5     超募资金                                         718.68        不适用
                       合计                          37,051.01            10,903.50
    注: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IPO 募投项目“5G 大规模天线智能
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
办理完成相应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
期的金额为 22,200.00 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竞争环境,增加实施场地,公司拟新增四川省成
都市金牛区作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其他内容不发
生变更。本次新增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本次新增实施地点前     本次新增实施地点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
研发中心升级 霍莱沃、莱天 上海市浦东新 霍莱沃、莱天
                                                     区、西安市高
建设项目     (西安)信息 区、西安市高 (西安)信息
                                                     新区、成都市
             技术有限公司 新区         技术有限公司
                                                     金牛区
   注:莱天(西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效提高公司资源的
综合利用效率,总体上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
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增加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作为实施地点。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
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并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无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
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
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