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莱尔科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4-08-23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预期信用损失减少 703.62 万元。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 2024 年度税前利润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 2024 年年末
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分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
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充分参考应收账款历史回款情况和公司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公司进一步细化账龄组合,对细化后的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
损失率进行调整。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会
议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公司拟进一步细化应收款项账龄组合,对细分后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进行调整,将账龄为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应收款项细分为 0-3 个月(含 3 个
月)、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将原来 1 年以内(含 1 年)账龄组合预期损失
率 5%相应细分为 0-3 个月(含 3 个月)预期损失率 0%、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预期损失率 5%。

    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预期损失率变更前后如下:
           变更前会计估计                      变更后会计估计
                       应收款项计                            应收款项计
         账龄                                账龄
                         提比例                                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3 个月(含 3 个月)            0%
                               5%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5%
      1至2年                   20%         1至2年                   20%
      2至3年                   50%         2至3年                   50%
      3 年以上                100%         3 年以上                100%
注:1、银行承兑汇票因信用风险较小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
    2、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间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1、公司主要客户为世界知名电子生产厂商、大型储能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
客户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较强,根据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核销情况来看,公司的
应收款项整体信用损失风险较低。同时,结合公司与客户关于信用政策的约定,
行业内一般销售信用期在 3 个月左右,公司 FFC 柔性扁平线缆、涂碳铝箔及 LED
柔性线路板应收账款基本在对账 3 个月内回款,部分外销客户为款到发货或见提
单付款,公司账龄在 3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公
司账龄在 3 个月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因账面余额较小,且实际损失较小,其与账龄
在 3 个月以内的应收款项可适用相同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可进行同步调整。

    2、公司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后 2024 年 6 月 30 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总体比例为 2.92%,
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1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比例为 1.10%;其中,
0-3 个月的应收账款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为 0.21%,4-12 月为 0.69%,计
提比率均较低;公司综合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后对 4-12 个月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
损失率维持在 5%,这样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账龄在 1 年以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达到 1.96%,高于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
准备比例 0.40%,符合谨慎性原则。(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因此,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结合当前状况,对应收款项之回款情况及趋势
分析进行预期损失率统计和测算,参考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对应收款项预期信
用损失进行了复核,拟进一步细化账龄组合,将账龄在一年内的应收账款细分为
0-3 个月(含 3 个月)、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细化后账龄组合对应的预期
信用损失率也进行了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为了完善优化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准确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
回款和可能的坏账损失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在符合谨慎性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参
考历史回款情况和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进一步细化账龄组合,
对细化后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以更准确的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
项进行后续计量。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
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预期信用损失减少 703.62 万元。本次会


1
  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指,综合考虑公司最近连续三个年度内各账龄段应收账款迁徙率并考
虑前瞻性系数 1.10 计算得出。
计估计变更事项对 2024 年度税前利润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 2024 年年末应收
款项余额和账龄分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
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的经营情
况完善优化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而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旨在提升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的精细化程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
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
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调整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公
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
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4)0500411 号《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