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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因科技:凯因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2024-04-10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药研发”中部分募投子项目进行变更及金额调整,
       本次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总投资额不变。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
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事项。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凯
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号)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18.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5,89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0,024,659.3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66,140.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2月2日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208号《验资报告》。公
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且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北京中关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2月4日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
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新药研发         74,800.00             45,586.61                24,522.76
   2      营销网络扩建        4,390.00              2,000.00              2,052.66[注1]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5,000.00              25,005.87[注2]
          合计               109,190.00            72,586.61                51,581.29
注1:“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

息收益投入项目金额。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

息收益投入项目金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情况

       受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同时为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公司根据新药研发进度,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药
研发”中的部分研发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终止“KW-041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适
应症)子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投资的子项目中。
       2、 终止“KW-007”(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适应症)子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
调整至其他投资的子项目中。
       3、 将子项目“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由1,300.00万元增加至3,672.90万元,以全力推进正在进行的Ⅱ期临
床试验,所需资金来源于终止的子项目。
     本次“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变更和金额调整前后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新药研发
                                 变更前                                 变更后
研发项目名                                     截至2024年3                   调整后募集
                                调整前募集资
    称               适应症                    月31日累计      适应症        资金投资金
                                金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额
培集成干扰素
                 慢性乙型肝炎    11,000.00      8,384.52     慢性乙型肝炎     11,000.00
  α-2注射液
  KW-027         慢性乙型肝炎    20,005.01      9,310.86     慢性乙型肝炎     20,005.01
  KW-034         慢性乙型肝炎     5,100.00      1,139.17     慢性乙型肝炎     5,100.00
KW-041新型冠     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
状病毒中和抗     病(COVID-       2,000.00      1,049.79     病(COVID-       1,049.79
     体              19)                                        19)
                 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
重组人干扰素
                 病(COVID-        22.27          22.27      病(COVID-          22.27
  α2b[注]
                     19)                                        19)
                 用于治疗由病                                用于治疗由病
重组人干扰素     毒感染引起的                                毒感染引起的
                                  1,300.00      1,424.28                      3,672.90
  α2b喷雾剂     儿童疱疹性咽                                儿童疱疹性咽
                     峡炎                                        峡炎
                 甲型或乙型流                                甲型或乙型流
KW-036 [注]                        759.33        759.33                          759.33
                 感病毒感染                                  感病毒感染
                 非肌层浸润性                                非肌层浸润性
  KW-007                          2,500.00      1,077.31                      1,077.31
                   膀胱癌                                      膀胱癌
培集成干扰素
  α-2注射液     慢性丙型肝炎        -            0.00            -                -
    [注]
  KW-040         慢性乙型肝炎     2,900.00      1,355.23     慢性乙型肝炎     2,900.00
              合计               45,586.61      24,522.76         -           45,586.61
 注:此募投子项目已于2022年5月12日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终止。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原因

     (一) 终止“KW-041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子项目的原因

     2023年5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未来,随着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新型冠状病毒引起大规模的流
 行的可能性较低。由于“KW-041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新型冠状病毒病适应
症)尚在临床前研究阶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根据国际研发前沿进展和市
场前景谨慎评估后,拟终止本项目研发,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50.21万元用
于推进“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子项目临床试验。

    (二) 终止“KW-007”子项目的原因

    IL-15于1994年被发现,和IL-2均属于IL-2家族,参与调节种免疫细胞的存活、
增殖与功能,其在体内与DC细胞(树突状细胞)和单核细胞表面的IL-15Rα受体
结合,通过与CD8+T淋巴细胞和自然杀伤细胞(NK细胞)表面的IL-15Rβ/γ受体
结合形成异源三聚体复合物,激发CD8+T淋巴细胞和自然杀伤细胞的增殖和分化,
进而抑制肿瘤的增殖和转移。
    2021年10月19日,ImmunityBio公司宣布N-803(一种IL-15/IL-15Rα复合物)
联合卡介苗(BCG)治疗对BCG无应答的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患者Ⅱ/Ⅲ期临床试验
中,达到了治疗乳头状瘤亚型患者的主要终点,57%的患者达到12个月的无病生存
期(DFS)。因此,2022年起公司开始探究KW-007在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中的应用,
但其动物实验结果并不理想,难以判断未来的临床有效性,而同类药物研发进展
较快,FDA已接受ImmunityBio重新提交的N-803 BLA审查,恒瑞SHR-1501已处于临
床试验阶段,考虑KW-007市场竞争优势有限,公司拟终止其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
适应症开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22.69万元用于推进“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
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子项目临床试验。

    (三) 增加“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子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原因

    疱疹性咽峡炎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儿童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发病
数为手足口病发病数的1.7倍。根据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统计数字估算,2023年1-
12月疱疹性咽峡炎的发病数约为286万例。目前多项单中心、观察性临床研究同时
表明,口咽部病灶局部应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治疗疱疹性咽峡炎具有较好
的临床疗效,在补液、退热、消炎等对症治疗的基础上于病灶局部喷洒干扰素α2b
喷雾剂可显著改善患儿咽痛情况,缩短患儿发热、疱疹或溃疡消退时间,进食改
善情况方面效果明显,缩短病程,减轻患儿痛苦,早期应用效果更佳。在临床实
际应用中,公司凯因益生雾化治疗疱疹性咽峡炎及手足口病均有显著疗效,且兼
备良好的安全性。同时,干扰素喷雾剂型的成功开发和呼吸道感染相关适应症的
获批未来将有可能为新型突发传染病的防治提供有效手段。
    现阶段,公司已完成“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
的Ⅰ期临床研究,初步验证了药物的安全性,目前正在开展Ⅱ期临床试验。为全
力推进该项目研发进展,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300万增加到
3,672.90万,增加部分包括拟终止子项目“KW-041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新
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适应症)节余募集资金950.21万元和“KW-007”(非
肌层浸润性膀胱癌适应症)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22.69万元,用以加快“重组
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上市进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及金额调整,是公司
基于政策、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研发项目进度而及时
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药品研发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较大的特点,存在诸多不确定因
素,易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
产品市场竞争形势等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及金额调
整,是基于公司研发项目进展的客观情况而及时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整
体研发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
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不存在违规使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原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安排,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
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
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