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因科技:凯因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10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 6 号 3 号楼 1 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
4 √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
6 √
议案》
7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9.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
9.0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
10 √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11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
议案》
12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13 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 √
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
14 √
回报规划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各位独立董事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3 日、4 月 10 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01、10、11、12、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687 凯因科技 2024/4/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 6 号 3 号楼 2 层董事
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
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
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
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
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
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文件须在 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并经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电
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上述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
件和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
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
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赫崇飞、周雅莉
电话:010-67892271
传真:010-67892271
电子邮箱:ir@kawin.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
4
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
6
整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9.0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10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11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12
案》
《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13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
14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