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因科技:凯因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0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
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为余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数103人,注册会计师
7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有282人。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2023年度为15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
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同意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
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
了充分沟通,认为中汇事务所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
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事务所对公
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
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2024年1月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
3、2024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
责人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
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年4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利润分配
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
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