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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新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新材”)于2024
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
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849,39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60 元。新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3,099,95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3,007,39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0,092,566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
天运〔2023〕验字第 9004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专户
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1                                   624,535               100,000
     (义龙三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              9,009.26
             合计                   774,535             109,009.2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
的情形,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
最大化。
     (二)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
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银行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
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资产
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
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常运转,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
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
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
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评估判
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
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
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
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组
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
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的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华新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