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4-02-0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森股份”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艾森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2 号)同意,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66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2,033,33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28.03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759.4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49.7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561 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入金额
1 年产 12,000 吨半导体专用材料项目 25,000.00 21,076.83
2 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 45,000.00 28,372.88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75,000.00 54,449.71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2,000 吨半导体专用材料项目”,项目已建设
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
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及理财收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投入募集 节余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益扣除手续费
入金额(A) 资金金额(B) 额(D=A-B+C)
后净额(C)
年产 12,000 吨半导
21,076.83 18,592.45 65.25 2,549.63
体专用材料项目
注:项目节余资金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为准。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
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
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地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同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
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2,549.6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用账
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以满足该
项目对资金的需求。“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路东侧,玉溪路北侧 E 地块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中包括研发及检测两部分,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
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保持市场竞争优势。通过本募投项目
的建设,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在核心技术及
核心产品方面做到“生产一代、储存一代、开发一代”的动态良性趋势,使公司
的新产品开发保持勃勃生机与活力。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募投项目“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后,该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 28,372.88 万元增加至 30,922.51 万元(具体增加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该项目投资总金额为 45,000.00 万元保持不变,项
目投资金额超出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
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研发及生产
两端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能力,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的要求。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2,000 吨半导体专
用材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
心项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2,000 吨半导体专用材料
项目”,该等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
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研发及生产两端的建设,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能力,未对募集资
金的正常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年产 12,000 吨半导体专用材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伟 张 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