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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07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 59 号公司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

普通股股东人数                                                        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601,44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601,4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4.58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4.580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聂卫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黄莉丽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551,863     99.4235     49,582   0.5765       0         0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551,863     99.4235     49,582    0.5765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延长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1                        8,480,645   99.4187 49,582   0.5813     0       0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2                        8,480,645   99.4187 49,582   0.5813     0       0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
     3、关联股东聂卫华、贾维银已经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涛、杨华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